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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样提现?住房公积金可以直接提取现金吗

147****6161 | 2019-10-17 21:12:23

已有6个回答

  • 157****3305

    怎么提取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20-09-03 10:14:26
  • 142****9560

    条件符合就可以。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12:55
  • 155****4739

    可以提现。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12:44
  • 157****8875

    在北京是可以的。

    但是在北京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现金,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6、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12:38
  • 137****0566

    上班族都知道“五险一金”,毕竟每月都会从自己的工资里扣掉一部分钱,但是真正了解它的却为数不多。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要知道,它的用途可不小,可千万别让你的住房公积金睡大觉哦。






    那么公积金怎么提现?



    01

    你的条件满足

    提取条件当期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部分,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02

    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2、所在单位审核:职工所在单位收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后,对职工身份是否真实、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提取条件是否具备、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同时为提取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后,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提取条件及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当期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可以提取本人或者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与家庭工资收入的20%之差,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得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12:33
  • 141****0978

    刚,南京公积金中心又传来好消息!



    据紫金山昨日日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2018年十项为民服务举措,涵盖了从公积金缴存到申请贷款,从租房提取到人才安居等各个方面,南京人办理公积金将有更多新变化啦!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南京市公积金研究调整贷款政策,加大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也就是说,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个人可贷款额度可能会突破30万。




    原文如下


    2018年中心将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60亿元,相较2017年增加40亿元;新增5人以上缴存单位1500家,新增缴存职工20万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0亿元;提取、贷款、按揭协议签订审批时限达标率100%;“12345”工单办结率、“12329”热线及网络服务的人工咨询回复率均达100%。

    不论买房还是租房,中心都将为您提供更多更好的政策支持

    1.扩大“不见面审批”范围,更多的业务可实现系统自动办理。加快推进与市房产、工商、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江苏政务服务网”12项公积金服务事项的在线提交、系统审核与自动办结,有效降低人工审核比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2.扩大网上提取业务范围和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多“足不出户”的办事体验。开展主城六区购房网上提取公积金业务,帮助职工实现“动动手指,轻松取钱”;实现个人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和同城转移业务的网上申请办理,不再需要前往柜面排队;实现单位公积金账户开设及注销业务的网上办理。

    3.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不再需要单位开具申请单,可以有效规避因劳资纠纷、单位经办人失联等影响开具的情形。

    4.开展同行提取通兑业务,在我市主城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其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网点申请提取,方便职工就近办理,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同一网点一并办理。

    5.优化房地产企业签订按揭协议流程,精简按揭审批材料;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精简贷款审批材料,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

    6.支持人才安居工作,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提取、贷款的优惠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完成相应业务系统建设,助力高层次人才扎根南京。

    7. 根据我市商品房平均租金水平,研究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 加大对租房群体的政策支持力度。

    8.研究调整贷款政策,加大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

    不论缴存还是使用,中心都将为您提供更全更强的权益保障

    9.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对未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依法处理;积极推进非公经济就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建制缴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市的覆盖范围。

    查看全文↓ 2019-10-17 21:12:30

相关问题

  • 条件符合就可以。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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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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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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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一)条件: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2、 户口迁出本市距提取之日**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二)调离本市,需提供:  ① 调入单位出具的商调函;② 调出单位出具本职工工资停发证明;③ 提取人身份证;④ 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注:国内调动超过 12 个月的,通过银行办理汇票;本人办理;或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三)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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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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