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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征地能办使用证吗?有永久性土地使用证吗?

143****5841 | 2019-10-18 11:13:15

已有3个回答

  • 135****8206

    因为法律规定,城市和城市郊区的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权是绝对排他的,使用权就不可能永久转让,至少目前是没有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案例的,一般根据土地规划性质的不同有不同的年限

    查看全文↓ 2019-10-18 11:13:48
  • 147****4949

    正常手续是政府直接和你协商后才能发那个证,如果你具有永久使用权证一般情况下政府不能同时再能发使用批文给别人。
    但是现在很多城市都出现了政府规划城市建设拔除“钉子户”之类的不雅事件,就是国家具有土地所有权也就说国家可以将你的使用权收回,如果政府强制执行的话除非你们人多够团结,不然都要吃哑巴亏的。
    建议:去发改委和城市规划局询问城建的详细情况和征地补助等政策。团结类似你一样的人,可以通过上%访,集会等方式引起媒体注意,那么就有可能妥善解决,再协商的时候必须要盖有政府公章的保证书和协议书。不然不要贸然同意。

    查看全文↓ 2019-10-18 11:13:42
  • 158****2878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查看全文↓ 2019-10-18 11: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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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应该没有永久的。土地证的年限是土地的出让年限,因用途不用年限也不一样,住宅**高70年,商业40 年,工业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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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应以实际需要为根据,如果宅基地长期闲置,表明使用人已不再需要此地,因此国家或集体有权收回。但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城市国有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国家不得提前收回。您全家人早已到市里居住,如已属城镇非农业户口,何况宅基地所盖的房屋在70年代末已倒塌,那要回来就困难了。有土地证没,有了这两证要回该没问题要回该没问题 1可以呀,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就可以要回.2这是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这多年是多少年啊?原房子是否还在?如果还在,且房产手续并未发生变更,可以主张占用人员腾房。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如果空闲宅基长期闲置不用,村集体可以将它划给需要的人。但宅基上面的房屋是私有财产。你家的房屋如果在的话,别人是不能占有的,如果占有了,你可以起诉。如果是空闲宅基且被村里依法收回的话,就不能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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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是国家的,用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行政策没有永久性使用,只有期限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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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使用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而第二种证书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无法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建议你先将这块地暂时先载入第一种证书中,以保证你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凭跟别人换田的协议,先在村土地清册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乡镇农经站办理证书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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