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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征地能办使用证吗?怎么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146****5918 | 2019-10-19 17:24:49

已有3个回答

  • 153****5881

    地使用证有两种:
    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
    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
    而第二种证书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无法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建议你先将这块地暂时先载入第一种证书中,以保证你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凭跟别人换田的协议,先在村土地清册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乡镇农经站办理证书的变更手续。

    查看全文↓ 2019-10-19 17:25:18
  • 151****4443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查看全文↓ 2019-10-19 17:25:12
  • 134****8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查看全文↓ 2019-10-19 17:25:08

相关问题

  • 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所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另外,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200元;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5元。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2、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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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使用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而第二种证书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无法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建议你先将这块地暂时先载入第一种证书中,以保证你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凭跟别人换田的协议,先在村土地清册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乡镇农经站办理证书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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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法律规定,城市和城市郊区的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权是绝对排他的,使用权就不可能永久转让,至少目前是没有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案例的,一般根据土地规划性质的不同有不同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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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应该没有永久的。土地证的年限是土地的出让年限,因用途不用年限也不一样,住宅**高70年,商业40 年,工业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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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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