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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征地能办使用证吗?怎么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158****8934 | 2019-10-02 18:40:07

已有3个回答

  • 131****9267

    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所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另外,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

    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高不超过4万元;

    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1万元;

    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高不超过200元;

    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查看全文↓ 2019-10-02 18:41:15
  • 153****6122

    地使用证有两种:
    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
    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
    而第二种证书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无法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建议你先将这块地暂时先载入第一种证书中,以保证你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凭跟别人换田的协议,先在村土地清册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乡镇农经站办理证书的变更手续。

    查看全文↓ 2019-10-02 18:40:54
  • 136****4093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宅基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临沂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及《苍山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二、宅基地划分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上的,可适当放宽,但**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区,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庄住宅用地,应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三、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查看全文↓ 2019-10-02 18: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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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使用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而第二种证书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无法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建议你先将这块地暂时先载入第一种证书中,以保证你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凭跟别人换田的协议,先在村土地清册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乡镇农经站办理证书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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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使用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而第二种证书是基于有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而言的,如果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无法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因此,建议你先将这块地暂时先载入第一种证书中,以保证你对这块地的使用权。凭跟别人换田的协议,先在村土地清册中更改到你的名下,然后到乡镇农经站办理证书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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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法律规定,城市和城市郊区的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权是绝对排他的,使用权就不可能永久转让,至少目前是没有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案例的,一般根据土地规划性质的不同有不同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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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应该没有永久的。土地证的年限是土地的出让年限,因用途不用年限也不一样,住宅**高70年,商业40 年,工业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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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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