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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预防与辨别一房多卖?买二手房如何防止卖方一房多卖?

159****7961 | 2019-10-21 00:15:24

已有3个回答

  • 151****9485

    为防止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物权法设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过,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并非无限长,物权法同时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因此,要防止一房二卖,只进行预告登记还不够的,还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办出自己的产证,才能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二手房网签也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查看全文↓ 2019-10-21 00:15:41
  • 153****8547

    去专门售楼处!二手房多找邻居了解一下房主是谁?必须要看清任何一件手续!房产证身份证对照清楚,再去房管局查一下和卖房子的提供的资料是否一致!买房子是大事!麻烦也是理所应当的

    查看全文↓ 2019-10-21 00:15:36
  • 147****8308

    刚签完居间合同,就发现房价暴涨,对于房屋卖家来说,痛苦莫过于此。如果真遇上这种情况,卖家还有没有办法弥补损失呢?有人以为,只不过签了个预约合同,还没正式网签,似乎有机会把买卖赖掉,于是选择铤而走险,动起了歪脑筋。




    房价大涨,反悔违约


    2015年底,上海的缪阿姨手中有套浦东康桥镇的房屋打算脱手,遂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帮忙挂牌出售。



    很快,缪阿姨的房子就被张女士看中,双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售价为146万元,张女士先行支付给缪阿姨定金10万元。



    但是,接下来的流程却耽搁了。缪阿姨提出,因房子是登记在其已故丈夫的名下,必须等公证手续齐备后拿到新产证才能与张女士签订正式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对此,张女士也没有异议,同意40天之后再进行网签。



    正所谓夜长梦多,承诺的小船说翻就翻。在等待公证的时间里,上海的房价突飞猛进。缪阿姨眼见楼下邻居同面积的房子一下子就涨到了175万元,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了挽回损失,她想出了一个昏招。




    中介冒充女婿演大戏


    缪阿姨找来另一中介小陈共谋大计。听到缪阿姨重新挂牌出售的打算,中介小陈一边跟缪阿姨串通好以家庭矛盾为幌子拖延签约,另一边偷偷地帮缪阿姨另寻出价更高的卖家。缪阿姨答应事成之后借4000元给小陈。



    与此同时,捡了漏的买家张女士过得也不安稳,她担心房东因房价上涨而违约,一听说公证书办出来之后立即找到缪阿姨,要求尽快签约。



    “女儿觉得我把房子卖便宜了,骗了她,在跟我闹矛盾,公证书是她交的钱,现在她把公证书拿去了,我办不出新产证。”缪阿姨装作很无奈的样子向张女士说。为了让张女士相信,缪阿姨还让中介小陈充当“临演”,以女婿的身份与张女士交涉,并提出**低180万元的要求。张女士觉得要价太高,断然拒绝。



    不久,小陈帮缪阿姨找来新买家,以173万元的价格进行了网签,比之前价格整整高出了27万元。



    待缪阿姨拿到**款后,小陈接着冒充其女婿,向张女士提出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至此,张女士也识破了他们的谎言,自然不肯,遂将卖家缪阿姨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92000元。




    根本性违约应赔29万元


    庭审期间,原告张女士还找来中介小陈作证。原来,缪阿姨当时答应给小陈4000元借款的承诺并未兑现。小陈与缪阿姨本就是利益勾连,没什么情分可言,现在连那一点好处也没了,自然更不愿维护缪阿姨,就这样“变脸”来替原告作证,把实情给招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识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照履行;被告将系争房屋以高于原、被告合同价27万元的价格另售他人,其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被告构成根本性违约。



    法院同时认为,本案中定金罚则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审理中经主审法官释明,原告表示主张违约金,返还定金本金。

    查看全文↓ 2019-10-21 0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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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防止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物权法设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过,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并非无限长,物权法同时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要防止一房二卖,只进行预告登记还不够的,还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办出自己的产证,才能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二手房网签也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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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防止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物权法设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过,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并非无限长,物权法同时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要防止一房二卖,只进行预告登记还不够的,还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办出自己的产证,才能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二手房网签也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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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该如何避免掉进“一房二卖”的陷阱呢?  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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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看房证或复印件,主要看上面有没有"抵押给XX"的字样,确定抵押情况;其次要看卖方身份证,与房屋产权人是否同一个人,排除一房多卖.正规中介会让买卖双方签定一系列合同,其中规定,**款由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也就是先不给卖方,待过户办完,至少拿到受理通知书,银行才放款.过户手续要求的是房屋产权无抵押.如果不通过中介,自己办理手续,房产局也会要求**款在指定银行做资金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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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一定要对相关的利益维护有所认识。买房时首先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这样,买方先将房款交至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托管账户,相关证件办理完毕后,该账户才会把房款交给卖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可以尽量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证件方面,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这房子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二手房买卖方面,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也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款,并在交易后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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