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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验收交不了房可以退房吗?接房签了字,发现不具备交房条件,还能退房吗?

158****8117 | 2019-10-21 01:28:38

已有5个回答

  • 144****3664

     条件不符合拒绝交房。
      拒绝收房条件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拒绝收房条件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拒绝收房条件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拒绝收房条件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拒绝收房条件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拒绝收房条件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拒绝收房条件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拒绝收房条件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拒绝收房条件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查看全文↓ 2019-10-21 01:30:07
  • 155****4356

    1、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处理,退房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催促开发商快点解决漏水问题。
    如果开发商故意拖拉或者推脱责任,可以上当地的质检站投诉,一般问题到这一步都能解决的。如果还没解决,就只能上法院告了。
    2、在验房的时候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则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查看全文↓ 2019-10-21 01:30:02
  • 135****9067

      1、《竣工验收备案表》**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还要注意开发商能不能提供货《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以及《实测面积登记表》。  (二)检验房屋本身是否合格
      1、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如果存在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选择退房或者维修等处理方式。  (三)注意验收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二、交房的流程

    查看全文↓ 2019-10-21 01:29:58
  • 156****3001

    如果是你办理的贷款买房子,你房贷还清,说明你购房合同已经备案登记在房管,是不能再通过变更购房合同去改变房子主人姓名了。也不能再退房子给开发商了。
    只有你去缴纳契税等税费,办理下你姓名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以后。在找个买家,把你这房子买卖过户给他,。才可以!

    查看全文↓ 2019-10-21 01:29:51
  • 136****4111

    开发商延期交房,除去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政治动乱等因素外,一般情况下均是事出有因,诸如:

    1、房屋验收不合格;

    2、房屋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施工未完成;

    3、市政配套工程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4、银行贷款没有办理好;

    5、开发商资金跟不上,如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罢工、闹事等延期;

    6、小区道路和环境建设未竣工;

    7、政府对外部道路的规划和市政配套设施发生了变更、导致小区不能如期完工;

    8、开发商对房屋设计、小区规划进行修改导致无法如期完工;

    9、开发商捂盘等涨价,不惜毁约。

    对于购房者,有必要了解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原因,毕竟退房,对于购房者一样面临着一定的经济损失。了解了以上各种情况,理性做出判断,方能不后悔。

    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1、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合同中对延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参考《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即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3、解除合同要注重搜集证据

    在法律上,**高人民法院有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如遇到延期交房问题,先看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有的合同中会规定开发商延期多少天购房者可解除合同。购房者可以决定行使这个解除权,也可以决定不行使。若合同中没有关于退房的相关约定,达到了一定的条件购房者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在这过程中购房者就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以便可以有顺利退房的条件。

    4、计算违约赔偿金

    在购房合同中,部分开发商会将延期交房的损失尽可能地降低,比如规定违约金为总房款的日万分之零点几,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延期交房一两年买房者得到的赔偿,远远不够买房者因延期交房造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9-10-21 01:29:47

相关问题

  • 开发商还没有交房,是否可以看房要具体分情况决定: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1、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  (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从实践上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在实际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因为购房者对开发商存有欺诈的故意与欺诈事实的举证比较困难。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章认可。  (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开发商在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和设计单位同意变更设计的情况下,应当书面通知购房者,告知变更设计规划的事实。如果变更设计规划影响到房屋的质量或使用功能的,购房者是有退房的权利的。开发商此时应当向购房者返还购房款,并且支付利息。  (5)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得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一般的情况下,都在购房合同中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有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购房者未能取得银行商业贷款,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即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也应当将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予以返还。  (6)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对此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并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7)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项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a)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如果开发商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购房人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但在实践中,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很少会去选择退房,此时选择开发商承担法定赔偿责任会对购房者更有利,更何况是在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时期。  (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但在外地房地产市场,开发商承建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时有发生。若出现上述情况,开发商是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的,亦无法按约定的交房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9)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经济损失,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也会得到支持的。但是,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或房内噪声大,影响购房者身体健康和居住的情况等。  (10)开发商把出售的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后,又将房子抵押给他人,或直接将房屋又出售给第三人,购房者在查明情况属实后,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以及违约责任。正常情况下退房损失: 买方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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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也家9月份收的房子,到现在还不是自来水,正式电,只有煤气管道,没有煤气。我家现在的情况和你的房子差不多。我也去过法院,消费者协会,信访局,电视台,报纸等等基本都不管。退房这点小毛病法院肯定不予支持退房开发商应对小问题进行道歉,并且相应赔偿。不过肯定不会太多。至于竣工验收备案表,那个东西在没有之前可以拒绝收房,然后开发商制服你违约金。延期交房的责任一般都是开发商的,开发商不会推给你的,不过他可能会不给你违约金。至于责任函那个要是开发商写,估计写了和没写一样,开发商滑着呢。你要是不够专业肯定会让他唬住。追问我电话咨询住建委,他们讲没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项目按规定是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 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该标准对于第6.0.7又做了说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另外该标准还规定第6.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追答我家也是这样,没有达到验收标准就强行交房了。不过后来打官司也就是配违约金,退房法院不支持,而且即便能退也是照原价退,不存在十倍赔偿之类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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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迟迟不交房可以要求退房。 开发商不交房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赔付违约金,超过3个月以上未交付,购房者有权退房。 开发商房产证迟迟办理不出来超过1年,可以要求退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预售合同范本》约定的: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逾期60日以内: 开发商按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逾期60日以上: 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 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 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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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发生的关系,与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毫无关系,责任主体完全不同(注意,同集团或上下级的公司也属于不同的责任主体)以此为理由拒付物业费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一旦民事诉讼是走便利流程,业主必将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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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你支付了购房款后,开发商就有义务给你提供一套质量合格的房屋。现在综合验收不合格,说明房屋不适合居住,开发商已经构成根本违约。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赔偿经济损失。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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