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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143****2725 | 2019-10-25 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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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6924

    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首先需要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再经过评估公司评估,土管部门受理,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即可。
    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更名的时候需要提供资料有:首先如果是房改房,需要: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3.房屋所有权证。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其次如果是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需要:1.土地登记申请表。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3.房屋所有权证。4.契证。5.申请人身份证。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

    查看全文↓ 2019-10-25 15:14:20

相关问题

  • 土地证更换名字有什么手续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二、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证时,要新的产权证下来了才能办理,需要的资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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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程序比较麻烦。需要原土地使用证、宅基地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到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同意、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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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证没更名找不到原房主,可以根据办理房产过户时候柳下大信息找他,还有如果找不到就到原房主派出所去让帮忙查一下,如果是房管局和国土局联合办公的地方是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过户是一起的,办房屋过户土地就自然过户了;如果是分开办公各管各,则土地就需要单独去办理土地证,房产过户后办理土地证不需要原房主出面,拿相关手续自己去办理就可了。  国土局关于办理土地证相关程序的答复意见集中发布如下:  一、土地证的办理程序  ①土地登记申请  ②地籍调查  ③权属审核  ④注册登记  ⑤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二、所需申报的材料  ①土地登记申请书;  ②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  ③图件(征用土地图件,有关地籍证明);  ④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证明;  ⑤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⑥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土地登记发证的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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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的手续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旧的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领取新土地使用证。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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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更名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4.契证。(复印件1份)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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