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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后房产如何过户?丧偶后买了新房,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什么手续?

154****6061 | 2019-10-30 17:45:41

已有3个回答

  • 156****8216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查看全文↓ 2019-10-30 17:46:07
  • 144****8635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死亡证明(如没办户口注销)到当地民政局开局单身证明就可以了。具体不知你在哪个省市买房,如果是你本人独自全款买房(不贷款)的话好多房管局是不需要配偶证件及婚姻证明的(象天津),有本人身份证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9-10-30 17:46:03
  • 151****7133

    住房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是属于夫妻共有住房,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死亡,需要办理继承手续。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三方当事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取得继承公证书,再由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住房为继承人和死者配偶共有,由这两位和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查看全文↓ 2019-10-30 1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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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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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丧偶的房产证要想过户,法律规定的是,因为房产是两人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夫妻是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丧偶的房产证要想过户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这样你才能有过户权,才能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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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注意:①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办理继承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代为继承。 ②产权人死亡,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为便于交易,配偶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放弃产权,由一人继承。 上述三种情况,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应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后方可交易。 ③共有人死亡,产权人(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这种情况办理继承公证后不用换证即可交易。总结: 现实中、在过户环节“卡壳”的情况很多,产权人往往以产权、名字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征求别人意见为由而要求过户,忽略了产权共有的客观事实。当然、也有丧偶后购买的房屋的情况,这种情况交易前需要析产(证明丧偶后购买)后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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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请只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死亡证明,先办好户口注销手续,或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单身证明就可以。如果是你不贷款付全款买房的话,房管局是不需要配偶证件及婚姻证明的,有本人身份证就可以了!你**好先去咨询一下房管部门,因为各地各地有各地的不同规定。 希望能帮到你,有用请采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