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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的安置房如何处理?动迁安置房会计处理怎么做?

157****5196 | 2019-10-31 17:01:46

已有3个回答

  • 133****7642

    1、首先你的拆迁房要过了规定的年限,才可以入市进行交易(有的地方三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五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是在五年内干脆暂不给办理房产证)。
    2、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被拆房屋拆迁补偿款)×税率。 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3、应纳税在减去以上减免部分外,按商品房交易计算和缴纳税费。 卖方应缴纳税费主要有: 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为计税基数。 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 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查看全文↓ 2019-10-31 17:02:14
  • 134****7126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因房地产开发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土地拍卖价款及佣金等。
      企业购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安置动迁用房”项目,因此拆迁安置房的成本应该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拆迁安置房的相关税收问题 营业税:根据国税函(1995)549号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屋的拆迁安置时,对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住宅房屋的成本价包括土地成本。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拆迁补偿费可以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在计算增值额时进行扣除。企业所得税:如果成本对象实际总可售面积包括拆迁赔偿面积的,在计算税收成本对象总可售面积时,应包括拆迁赔偿面积。
    "

    查看全文↓ 2019-10-31 17:02:07
  • 156****8980

    通常拆迁时每户都会选择期房安置,如果开发商尚未办理出期房的大产证,即房屋的面积、地址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处理房屋的确权与分割。

    一、房屋动迁后家庭内部因为对动迁款分配不均或者安置房屋分配产生争议,很多人都希望尽快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起诉的时机往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减少诉讼成本,**快地实现诉讼目的。

    二、因为不动产物权尚未明确,过早处理可能会使法律文书与将来房屋物权登记产生冲突,反而造成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后果。

    三、除非所有安置对象对讼争期房的归属或者价值能够协商达成一致,且房屋实物已经建造完毕,才有可能预先处理。而如果本户所有安置人员对安置房屋的归属能够达成初步一致的,则对于多余的货币补偿款可以尽早进行处理。

    查看全文↓ 2019-10-31 1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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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合同法》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让他赔你一万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要返还你2万,你还给了他一万定金),下面来看合同的效力。《**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虽然你们签订的是预约合同,但是根据交了1万元定金,一星期以内缴70%房款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房屋预售合同。可以要求他赔偿。打个比方,假设买受人支付的房价是100万,利息损失是2万,其他损失是3万,则出卖人应当返还100万元、利息2万元、赔偿3万元,并在100万元的范围内(包括100万元)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赔你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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