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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丈夫继承的房产妻子要求离婚可以分得房产吗?

141****6288 | 2019-11-01 02:07:30

已有4个回答

  • 145****3966

    我国继承法把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根据其继承的方式来决定所获得的遗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遗产继承所得财产可以划分为夫妻个人所有财产
    如果是通过遗嘱继承的形式所获财产可以被划分为其法定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且可以制定遗嘱执行人。
    (二)遗产继承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在这个继承行为是发生在法定继承的形式下。法定继承就是根据法律规定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

    查看全文↓ 2019-11-01 02:08:08
  • 151****9661

    如果丈夫买的房子写的是他母亲的名字,从法律上说,这个房子是属于母亲的财产。母亲立了遗嘱房产由儿子(即丈夫)个人继承的话。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在遗嘱生效前离婚,因为房子还是母亲的,这个房子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在遗嘱生效后离婚,这个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妻子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的。
    下面是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查看全文↓ 2019-11-01 02:08:04
  • 144****4034

    婚后购买,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特殊情况,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你说丈夫婚后购买、赠与妻子:是全部赠与妻子个人所有?如果有书面的赠与协议能证明是丈夫全部赠与妻子而且房产证上也只有妻子一人名字的,这房就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了,离婚时仍然归妻子,不分割。
    如果仅是他说赠与妻子,但房产证上仍然是2人名字或丈夫名字,房子还是共同财产,离婚时2人平均分割。

    查看全文↓ 2019-11-01 02:07:59
  • 133****3449

    离婚前丈夫把房产更名到妻子名下,离婚时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查看全文↓ 2019-11-01 02: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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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继承法把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根据其继承的方式来决定所获得的遗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一)遗产继承所得财产可以划分为夫妻个人所有财产如果是通过遗嘱继承的形式所获财产可以被划分为其法定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且可以制定遗嘱执行人。(二)遗产继承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在这个继承行为是发生在法定继承的形式下。法定继承就是根据法律规定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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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继承的房屋离婚时可以分吗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二、离婚夫妻怎样分割房屋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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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放弃继承权。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男方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共同财产,虽放弃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到女方离婚时可能少分得财产,但不能以此为由抗辩女方的放弃权利,男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权利,无需征得他人许可。放弃的是遗产继承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三个时间点,即继承的时间点、遗产分割处理的时间点和继承权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点。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时点即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人是从继承开始时取得了继承权,其被继承人去世之日就取得了继承权。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无须经他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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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继承完毕之后,如果是继承所得共有财产,夫妻俩离婚时才需要分割分配,如果是一方当事人依照遗嘱办理的单方继承,这房子是当事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属于继承人个人所有《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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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一方是因法定继承获得的遗产,离婚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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