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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清楚楼层建筑面积是如何算的?

141****3664 | 2019-11-06 21:26:02

已有3个回答

  • 138****9112

    一、建筑面积的定义: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平面面积的总和。也就是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二、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墙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设面积。

    (7)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雨棚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棚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有柱雨棚和无柱雨棚计算应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墙面的门斗,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阳台不论是挑阳台还是凹阳台,也不论是封闭阳台还是非封闭阳台,均按阳台水平面积的1/2计算阳台的建筑面积。

    (13)住宅建筑内无楼梯,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并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三、在住宅的建筑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有: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和挂(壁)板,如:柱、垛、勒脚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60厘米以内的钢梯。

    (3)独立不贴于外墙的烟囱、烟道、贮水池等构筑物。

    (4)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间。

    (5)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设备层)。

    (6)单层住宅的分隔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7)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间。

    查看全文↓ 2019-11-06 21:26:37
  • 134****0349

    现执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 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 语
    2.0.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查看全文↓ 2019-11-06 21:26:30
  • 143****440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定
      l.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他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其墙厚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15.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雨蓬上盖面积小于柱外围水平面积时,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
      18.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19.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 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9-11-06 21:26:25

相关问题

  • 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6.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7.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8.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9.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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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摊面积一直包含在建筑面积之内。《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听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注: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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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一般规定  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6.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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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新规定,建筑面积应算至幕墙外边缘。竣工交付后,使用单位自行增加的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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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建筑面积,一般指总建筑面积,房产分户图中一般有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面积、产权面积,其中产权面积就是总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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