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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 能退吗?买房公共维修基金还能不能退?

134****8358 | 2019-11-08 01:49:14

已有4个回答

  • 145****5538

    退房维修基金能退
    主要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退还维修基金余额:
      (1)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宅已缴存维修基金后,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
      (2)已缴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迁等造成灭失的。
    到哪申请退还维修基金:
      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或被拆迁房屋权利人应当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出退还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申请。
    申请退还维修基金本金和利息,需要提交材料:
     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申请退还维修基金。按照相关规定,退、换已购商品房退还维修基金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申请同时退还。开发建设单位或者购房人到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领取《商品住宅维修基金退款审批表》后,应提交下列材料:退契税凭证、经合同备案管理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加盖专用章的《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退款审批表》、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分别持有的原《维修基金交款收据》(第二联)、开发建设单位开具的已收到退还维修基金的财政局统一收据和购房人身份证。
      (2)被拆迁房屋权利人申请退还维修基金。需填写《灭失商品住宅房屋维修基金退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核准注销通知书》、《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收据》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查看全文↓ 2019-11-08 01:50:31
  • 136****8933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
      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查看全文↓ 2019-11-08 01:50:24
  • 157****7004

    住房维修基金在退房后不可以退款,有几个情况请参考:
    第一、房屋维修基金支配权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选举组成),这基金的钱只能用于该小区房屋维修保养。
    第二、房屋维修基金保管、监督、管理是房产局物业管理所。
    第三、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要转到买房人名下,只是表明这房屋已交维修基金及金额,不代表业主拥有这资金支配权。

    查看全文↓ 2019-11-08 01:50:14
  • 137****6350

    维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还。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三)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查看全文↓ 2019-11-08 01:50:00

相关问题

  • 退房维修基金能退主要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退还维修基金余额:  (1)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宅已缴存维修基金后,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  (2)已缴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迁等造成灭失的。到哪申请退还维修基金:  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或被拆迁房屋权利人应当向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出退还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申请。申请退还维修基金本金和利息,需要提交材料: 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申请退还维修基金。按照相关规定,退、换已购商品房退还维修基金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申请同时退还。开发建设单位或者购房人到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领取《商品住宅维修基金退款审批表》后,应提交下列材料:退契税凭证、经合同备案管理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加盖专用章的《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退款审批表》、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分别持有的原《维修基金交款收据》(第二联)、开发建设单位开具的已收到退还维修基金的财政局统一收据和购房人身份证。  (2)被拆迁房屋权利人申请退还维修基金。需填写《灭失商品住宅房屋维修基金退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核准注销通知书》、《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收据》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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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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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不能改名的。在交契税和维修基金的时候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名字已经确定。再改名字就属于二手房交易,所有的税费必须重新再交。契税发票和维修基金发票是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才需要缴纳的,也就是说如果要更换契税和维修基金的名字就需要办理产权证更名才可以。另外,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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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  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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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卖了是不能退还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只有一种情况可以退,那就是房屋灭失。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房子卖了,维修基金也要同时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可以协商是否由买方给予卖方部分或全部补偿。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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