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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动迁房子如何买卖?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办?

156****7944 | 2019-11-11 00:17:05

已有4个回答

  • 134****5622

    关于拆迁不合理,被拆迁人的具体解决方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查看全文↓ 2019-11-11 00:17:50
  • 146****6810

    虽然没有房屋产权证,但流转有序,应当在拆迁过程中得到确权,保障合法合理的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一、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但属于合法建筑的,仍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政策的。

    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查看全文↓ 2019-11-11 00:17:45
  • 137****4416

    1,是不是属本人拆迁,他有没有从别人手里买过安置权,2,被拆的时候,房子是这个人的产权还是使用权。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会衍生出很多细节的问题影响你的交易。但是你提到开发商,那我想应该是属异地安置,开发商拆了他的房子过后,另择一处商品房,以比较低的价格卖给他的。,核心问题:交易安全。产权纠纷一旦上了法庭,我就解释不了了,这方面的法律,我并不了解,所以如果你们私底下签的协议、合同这些,我就不知道到底安不安全了,这方面建议你找法律。但是,如果你们的交易是发生在产权备案的基础上,那就是100%的安全了,也就是说,不管你用什么形式交易,只要权属登记认可并且予以备案,那就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你先咨询一下房交所,这类产权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如果不能直接交易,那就只有出了证再买卖,那就和普通的二手房一样了,你要注意的就是和买房谈好税收的问题。

    查看全文↓ 2019-11-11 00:17:37
  • 143****8760

    农村的房屋起码要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是城市的房子,必须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得到拆迁补偿。

    没有相关证件的不受法律保护,在房屋拆迁前,必须补办相关的证件,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查看全文↓ 2019-11-11 00:17:25

相关问题

  • 先签订协议,可公证,等房产证办下来再办理手续。如需帮助可联系。

    全部3个回答>
  • 1、先到房管局去查档,看看有没有房产备案号,备案上面是谁的名字。2、如果房产没备案,房产证肯定办不了。(简单的讲就是开发商把房给你住了,但权属还是开发商的。如果抵押了,就肯定办不到产权证了。而且抵押方还可以收回房屋,只有打官司咯)3、如果房产备的以前的房东名,也很惨,要找到他才能过户。然后才能办产权证。查档你把那张收据和身份证带过去就行了,说明情况,让工作人员看着给你办。

    全部4个回答>
  •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全部3个回答>
  • 1,是不是属本人拆迁,他有没有从别人手里买过安置权,2,被拆的时候,房子是这个人的产权还是使用权。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会衍生出很多细节的问题影响你的交易。但是你提到开发商,那我想应该是属异地安置,开发商拆了他的房子过后,另择一处商品房,以比较低的价格卖给他的。,核心问题:交易安全。产权纠纷一旦上了法庭,我就解释不了了,这方面的法律,我并不了解,所以如果你们私底下签的协议、合同这些,我就不知道到底安不安全了,这方面建议你找法律。但是,如果你们的交易是发生在产权备案的基础上,那就是100%的安全了,也就是说,不管你用什么形式交易,只要权属登记认可并且予以备案,那就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你先咨询一下房交所,这类产权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如果不能直接交易,那就只有出了证再买卖,那就和普通的二手房一样了,你要注意的就是和买房谈好税收的问题。

    全部3个回答>
  • 拆迁安置房通常分为市场安置商品房,即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楼房进行安置,此种房屋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还有即政府划拨土地进行建设房屋用于安置,此种房屋需要到当地政府咨询是否在该安置房转让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都暂时不属于被安置户的产权,属于期权的范畴,房产产权的确认以产权登记为准,因此与被安置户的关于拆迁房的交易不予认可,存在房屋交付及房产证办结时市场价变化大而卖方反悔的风险,导致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即使对方能够如约办理过户,也存在因房产未过5年而增加税费的风险,所以不鼓励购买。如果真因为价格合适执意购买,需要对购买协议明确对方办理过户及相关费用承担的责任,并明确对方违约的赔偿责任。并以第一时间入住及办理完成过户的产权证作为交付全款的条件。方可**大程度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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