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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共有房产一方去了如何分割?兄妹共有房产可不可随时请求分割啊?

144****6828 | 2019-11-13 10:00:55

已有3个回答

  • 132****5902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是形成权,一旦某共有人享有分割请求权,即可分割共有物,终止共同关系,无需经过他人同意,除非事先约定了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分割共有物,否则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分割方式:共有人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的,采用实物分割方式,不能分割的,采用变价或作价分割。

    查看全文↓ 2019-11-13 10:01:34
  • 132****9727

    兄妹之间无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同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话,法院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具有合伙关系。
    合伙终止时,无约定的可以参照出资额比例来分配。

    查看全文↓ 2019-11-13 10:01:25
  • 149****6751

    兄妹两人共有的房产,其中一方可以放弃。
    兄或妹放弃自己的财产,是对自己权利的处置,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致使对方放弃的,或者放弃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放弃无效。
    《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查看全文↓ 2019-11-13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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