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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拆迁?怎么较快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款?

135****9928 | 2019-11-17 18: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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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9038

     技巧一:坚守阵地,表明决心
      在拆迁实践中,拆迁方会时刻关注被拆迁人的一举一动,从而制定相应的拆迁策略。有些被拆迁人,一看到要拆迁了,认为原房屋处肯定会经常断水断电,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而且拆迁开始后环境必定脏乱差,反正迟早要搬,不如趁早找到合适的地方重新开始生产生活,有这种想法很正常,但是这些被拆迁人往往只想到了自己的不便,而没有想到这样作可能会对自己在拆迁中的利益争取造成严重的损害。因为一旦你轻易撤离,拆迁方可能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半夜里把房子偷拆,由于家中无人,偷拆房屋的成本很低,拆迁方这个时候往往会利用这个时机,先把房子拆了,让你心理产生恐慌情绪,继而失去要价的本钱。而且如果被拆迁人轻易搬走,就会给拆迁方释放了这样一个信号:你没有坚决维护自己权益的决心,如果拆迁方一旦确认这一点,会直接导致给你的拆迁补偿报价大大降低。此外,由于被拆迁人搬了家,不在被拆迁地方居住,就失去了第一时间获取**新拆迁信息的机会,继而在拆迁谈判中陷入被动地位。
      技巧二: 誓死维权但决不作无谓牺牲
      要想获取一个合理的拆迁补偿,首先要有一颗坚定的心,在拆迁中逆来顺受,缺乏斗争勇气的人是不可能拿到一个满意拆迁补偿的。但是,拆迁维权行动千万不要盲目进行,没有组织、没有策划的一味个人抵抗、暴力抵抗只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表现,并不是追求利益的**佳手段。在遇到拆迁方或者拆迁中的出租方要求你及时搬家或者侵犯你的住宅或经营场所时,尤其是在非法强拆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几十号甚至几百号人助阵,被拆迁人一定要稍安勿躁,切不可以卵击石,进行无谓的抵抗,那样不但不能挫败对方,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伤害。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减少损害,寻求保护,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或者提前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技巧三: 拆迁方送来的文件可以收但不随意签字
      拆迁过程中拆迁方经常会向你送达有关资料和文书,比如:拆迁的通知、限期拆除的通知、补偿决定等等,这些文件有的只是信息传达的作用,可有的则会对你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在你没有确认所收到材料的内容及签字可能产生的法律后前,不要轻易在这些材料上签字。比如拆迁方给你送达评估报告,你没有看清楚,也没有对其中的具体内容一一进行核实就签字了,那么评估的程序对你来讲就已经发生效力了,一旦签字后再去质疑评估内容缺项漏项、面积不符等问题就会困难重重。此外,拆迁方还会根据你对评估报告的签字确认去申请裁决或征收补偿决定,从而对你做出极低的补偿。所以我们在拆迁过程中倡导拆迁方送来的材料可以收,但是千万不要随便签字,不给对方以空隙。
      技巧四:多听少说,不要轻易报价
      拆迁补偿实质上就是拆迁双方的一种利益博弈,在没有拿到很好的谈判筹码之前,千万不要轻易报价。拆迁方往往第一次见面,在向你介绍完本次拆迁项目的相关政策后就会问你“你想要多少钱啊?给我们说说我们好给你去争取”等等之类的话。如果这时候你认为拆迁方是在和你讨价还价,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只是为了打探你的心理价位,从而针对你的报价,来制定所谓的怎样对付你的策略。在这个时候如果被拆迁人简单的把自己的价报给了对方,话一出口,你已经输了一半,因为拆迁方已经知道了你的底线。作为被拆迁人,尤其是对拆迁毫无经验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有知之甚少的被拆迁人来说,面对拆迁方的说辞,一定要多听少说,冷静地判断其用意并沉着应对。关于拆迁补偿的报价一定要掌握时机和火候,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才能报价,否则,价格报高、报低都会很被动。只有掌握合适的时机报价才不会因为为报价过低而后悔,也不为报价过高而早早的被拆迁方盯上,才可以让自己从容地在安全的范围内争取**大利益。

    查看全文↓ 2019-11-17 18:41:17
  • 138****9746

    一、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
    (1)以房换房
    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受益的一方补偿其差额部分。
    (2)易地原拆原建
    它是指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被拆迁人亦可自拆自建,由拆迁人提供建房用地并补偿所需的工料费和运输费。易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3)易地重建
    拆迁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迁人,双方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原房作价补偿。拆除私有房屋,应当由当地房屋产权监督处和旧产估价处确定产权和旧产价格。
    2、拆除城郊农民房屋的补偿办法
    拆除农民自住房屋应本着原拆原建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房旧料,由拆迁人补助工费和材料,由农民自行迁建或乡村按规划统一迁建。
    拆除农民的出租房,不再还建,应给予作价补偿。承租人如系城镇居民,并且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承租的,由拆迁人安置承租人。
    拆迁已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房屋,应按城镇居民房屋的估价标准进行补偿,被拆迁人由拆迁人负责安置,双方应建立租赁关系。
    农民房屋的附属物,如门楼、围墙、厕所、猪牛羊圈等等,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很多旧城区以及城郊的房屋都面临着拆迁被重建的命运,可是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房屋拆迁该怎么补偿呢,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如果觉得房屋拆迁款太低该怎么办,如果这被拆迁房已经租出去了怎么办,还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吗,这些问题可以请教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忙计算拆迁补偿款的数额。

    查看全文↓ 2019-11-17 18:41:09
  • 142****8544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主。
    如果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话,那么就按照共有的份额来分配拆迁补偿款。
    如果仅是一人所有,那么对于家庭内部分割就需要遵循个人意愿了,属于处分个人财产。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划分,需要家庭内部自行协商确定。

    查看全文↓ 2019-11-17 18: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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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规定,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视为不定期合同,房东这样做的目的也许是可以随时解除吧,但你有房租收据证明租赁合同继续存续,你可以跟房东协商是否能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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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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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明确的告诉你:一定会得到补偿,而且是价值不菲!  我把通常的一些条款告诉你。一般每个城市都一一个《营业用房路线级别划分与路线基准价格对照表》,你可以向相关部门索取。然后你自己对照你所在区域核对。  基准价格是被拆迁房屋市场化评估价格的基础。住宅的基准价格以选取的标准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非住宅中的营业用房按照各路线不同类型限定条件的标准房屋测算并公布时的房屋市场价确定路线基准价格;非住宅中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按照各分区内不同类型限定条件的标准房屋测算并公布时的房屋市场价确定分区基准价格。非住宅的基准价格以市场比较法为主,结合收益还原法、成本法等方法测算得出。  也就是说你的商铺地段越繁华那就在基准价格上加分,也就是说得到的补偿就越高。  其他的还有一些条款:  1、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名店、名品所在的营业用房,其路线基准价增加5%。  2、土地性质为出让的营业用房,其路线基准价增加30%;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办公、医疗、教育等非营业用房基准价格增加10%。  3、被拆迁底层营业用房距离高价街在0-15m(含15m)的,其路线基准价增加15%;距离高价街在15-30m(含30m)的,其路线基准价增加10%;距离高价街在30-50m(含50m)的,其路线基准价增加5%;距离高价街在50m(不含50m)的,其路线基准价不再增加。低价街修正后的路线基准价不高于高价街的路线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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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助的概念,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适用《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有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即对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户口,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一定安置房屋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或者相应货币的安置补助。综上,房屋征收的补偿与户口无关,与户口有关的是安置补助。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拆迁的情况下,补偿与房屋有关,与户口无关,而安置补助与户口有关。只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下,才有按人口给予的安置补助。二、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迁补偿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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