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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过户,只在公证处公证,这样安不安全啊?

146****7315 | 2019-11-19 09:56:37

已有5个回答

  • 149****9422

    只要房子没有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就是原房东的。公证处做公证,只能是做售房委托公证,意思就是房东委托你来帮他卖房子,这完全不能证明你买了他的房子呀。
    说白了,即使房东把房本都给你拿着也不安全,他可以马上补办个新的出来。
    唯一稳妥一些方法是,做完公证后,你俩再办理个人对个人的抵押。

    查看全文↓ 2019-11-19 09:57:35
  • 142****8574

    一、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可以
    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营业税,还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一般希望做公证的多数是房屋中介、炒房者或房屋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就进行房屋公证,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所以,做了房屋公证后,房子还是卖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因此,建议购房者买二手房时还是直接过户比较保险,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那么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有什么风险呢?
    二、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第一种,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第二种,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第三种,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第四种,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第五种,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第六种,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查看全文↓ 2019-11-19 09:57:32
  • 132****6910

    不可以的
    抵押需要使用抵押人的所有物,不可能拿着别人的所有物,然后给自己进行抵押的。
    抵押登记机关也会进行查验的,确认抵押人享有所有权。
    目前房产的所有权证明,那就是房产证了。公证只是对债权的公证,不涉及到所有权的内容。

    查看全文↓ 2019-11-19 09:57:18
  • 151****7217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
    一、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
    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查看全文↓ 2019-11-19 09:57:07
  • 139****1255

    现在一般的公证机构是不会进行这种公正的,因为这不算是真正的购房成功。房屋购房成功事宜进行产权登记为标志的,否则对方可以随时违约。如果他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你就永远也拿不到房子只能主张合同权益。这个问题现在是没有争议的。

    查看全文↓ 2019-11-19 09:57:02

相关问题

  • 不安全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准。所以说,你需要去房屋登记部门去办理过户登记。即使做了公证,房主仍有房屋的所有权,其可以任意处置.未过户,则仍不属于你。建议你赶快过户。1、房产证是唯一合法的房产物权证明,产权人不是你,你就无权享有产权人应该的权利。以后拆迁时的被补偿人也就不是你。2、翻新房屋应该经过审批才会有合法的手续,这样才可以办理新的房产证。3、公证只能证明交易的真实性,你也可以得到全权代理的资格,但不能改变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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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只是对你们买卖这个事实做公证,而不是产权的归属做公证,产权的唯一法律界定是房产证,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你不过户到时如果房价大涨到涨的部分比违约金大的时候卖方悔约你也没办法,**多赔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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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现在业主不想卖等理由向其推荐其他房屋。诱人广告的目的就是先把你套住,因此在一定要针对广告本身下手,看不了房或不是此房就不要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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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老公的产权是否家中还有其他人产权共有吗?所以公证只能处置他个人份额,公证未必你就能过户,问题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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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具体咨询当地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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