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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产继承交多少税?胡一帆推出房地产税在技术上已经成熟

135****0543 | 2019-11-22 04:48:53

已有5个回答

  • 133****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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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3月8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上证报采访时,对于房地产税立法是否将在今年制定完成?他表示,“稳步推进。”(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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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4:49:13
  • 158****7923

    "房地产税到底收还是不收,已经不是问题了。有消息称,房地产税的征收正在排上立法议程,**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

    征收房地产税是世界通例,这可能是该税种立法**具说服力的理由。不过,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过,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他表示,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

    上述问题的存在,令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收、如何征收陡然成疑。在土地国有的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多年以来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由此带来的高房价使得房产投机者从中获利,**终则由刚需购房者买单,并催生出大量有损社会经济活力的房奴。房地产税法的制定者如果对此不加考虑,盲目地效仿海外国家,轻率地开征大范围、高税率的房地产税,将会给房产拥有者带来高房价之后的第二重经济负担,被公众质疑为“重复征税”—土地出让金虽然不是税收,因此与房地产税形式不同,但两者在实质上有相似之处。

    征收房地产税涉及合理与公平的问题,讨论房地产税征收的实质可能是如何征收,而不是该不该征收,原因在于,至少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取代土地财政是合理的,也是大势所趋。征收房地产税必然包含着增加税源的目的,对这一点不必遮掩,关键在于明确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税的关系不是“并行不悖”,而是渐进替代。此外还应看到,房地产领域的现行税收种类繁多,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这还不包括各类收费。这些税费的关系处理不好,也会妨碍房地产税征收的合理性。

    在增加税源、完善税制的目的之外,房地产税应当承担理顺市场机制的功能。土地财政被房地产税取代以后,投机性需求受到抑制,房价的形成机制将更加合理化,有助于高房价的理性回归。有报告就显示,房产税的提高能够直接带来房价指数的下降,地方政府若能借房地产税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这种效应将更为明显。不过,决定房价的主要是供需关系,而不是房地产税,因此,至少在一线城市,不要指望房地产税的推出能够使房价大幅下降。

    作为财产税,房地产税还应该适度体现其调控社会贫富差距的功能。财产税是“富人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政策特别是财产税政策,是调控贫富差距**重要的工具,经过十几年的经济高增长,我国居民的财产积累差距越来越大,单就房地产税的征收而言,对待刚需住房与大面积住房、单套住房与多套投资性住房,应采取区别性的税收政策。

    房地产税是热点话题、敏感话题,相关政策的出台需要充分重视舆论反响。总的来说,海外国家征收房地产税,是以土地产权私有制为基础的,我国虽然没有征收房地产税,但土地财政以及房地产领域的各种税费则极为繁杂,因此,就房地产税立法及房地产税的开征,需要明确税收的依据和目的,权衡税收的影响,统筹调整与房地产税相关的各类相关税费,不可盲目效仿海外的税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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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4:49:11
  • 133****6310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房地产税已经是讨论了好几年,但是,到现在依然还是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这难免会让很多人失望不已!究竟什么时候能开征,似乎永远没有答案一样! 而关于房产税的问题,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张飒阮给出了说话,他认为,房地产税已有方案,但配套制度尚未准备完善。现在社会舆论过多关注房地产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包括土地、金融和财政等。 张飒阮还表示,房地产税不可能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仅靠开征房地产税,房价不会应声下落。 但是,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张飒阮认为的则是,从国家治理以及建立现代化税收制度的角度来看,非常有必要开征房地产税。房地产市场风险较大、不稳定性较强,除了相关的行政手段,税收可以说是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 张飒阮认为,首先,房地产税是地方ZF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基层ZF的财政收入,为地方财政、地方ZF的公共服务提供保障。 张飒阮还表示,尽管房地产税的本质不是用于调控房价,但对房地产税的特殊设计可以调控房地产市场,目前应当赋予房地产税这个功能。 张飒阮还强调,房地产税是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稳定器”,能够起到逆周期作用。 当然,对于如何开征房产税张飒阮也给出了意见,他建议,全国人大对开征房地产税确定范围,地方因地制宜,从而达到精准调控。 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它开征的时间、税率、征税范围地方人大有一定的决定权。“比如一线城市可以早一点开征,三四线去库存城市可能晚一点开征。” 当然,房产税究竟什么时候能开征,这完全还是取决于中央的决定,就算专家说的再好,也是起不到一点作用的。所以,对于房产税的开征,这将是永远的一个问号!  

    查看全文↓ 2019-11-22 04:49:08
  • 143****0625

    房产税的出台的消息让很多让炒房客可以说是闻风丧胆,政府征收房产税的作用就是增加财政收入,房价越高房产税相应的要的也就越高。那么房产税要是真的来了,刚需能买得起房吗?房价是否真的就能降下来? 从房价**近确实是稳住了,但是稳住没用,关键是让房价降下来,这样才能保证一般老百姓能买得起房,3月11日,上层会议公布,将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未来五年立法工作规划。财政部称,会按照中国国情合理设立房地产税制度,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其实早在2005年国家就一直在说房产税这个事情,但是到现在却是一直内有见到政策的颁布,那么从现在来看房产税的出台肯定是板上钉钉了,未知数是何时开征、征收范围多大、税率多高?这些问题目前没人能给出答案,但所有人都关心一件事:房价会如何变化? 小编认为,房产税是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房价居高不下,重要的原因便是炒房问题严重。对于“炒房者”而言,征收房产税,将大大降低他们的房产收入,甚至在税负加重的情况下会出现亏损危险,迫使他们放弃房地产市场,不仅大大减少了市场对住房的需求,而且会抛售多余的房产,有效增加住房市场的供应,从而房价会合理回归。 其次,有利于遏制房地产开发商操控市场行为。多年来,房地产开发商喜欢对已经竣工的商品房“捂盘惜售”,目的是追求房价上涨带来的暴利,这不仅严重地干扰了市场,而且带来了巨大的资源浪费。 如果通过对那些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出售的闲置住房征收房产税,必然会增加开发商的持房成本,自然会加快房屋的销售,从而遏制地产开发商操控市场行为。 **后,有利于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征收房产税,可以有效引导购房者理性消费,有利于促进开发商调整建房策略,少建面积大的住房,多建面积小的住房,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不再过度追求高房价带来的利润,更加重视经济适用房建设。

    查看全文↓ 2019-11-22 04:49:05
  • 137****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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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学诞总结说,考虑到不同地区的人均住房面积上的差别,应以具体地区的家庭社会平均基本住房需求和社会平均评估价值为标准,计算确定出具体地区的家庭住房免征额。

      专家建议按全国人均住宅面积来确定房地产税免征额。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0日讯,围绕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未来将如何征收是关注焦点之一。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采访时建议,国家统一制定人均免税面积的幅度范围为40平方米-60平方米,再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均免税面积。同时,地方有权限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个具体区域的住宅人均面积平均评估价格,**终确定出对居民家庭的房地产税免征额。

      从我国现实看,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是顺利开征房地产税的前提条件。为了推进房地产税的实施,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应对个人和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给予免税。按此要求,就存在着对个人住房的免征额设计问题。

      张学诞表示,房地产税免征额的设计存在一定的难点,主要涉及免征额是按照住房套数或住房面积,还是按房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设计。从目前情况看,由于不同住房的面积不同,且不同类型和区域的房地产的价值差别过大,按套数给予一套或多套住房免征显然不合理。如果按照住房面积,即以基本住房需求确定免征额,则涉及到家庭情况和人均扣除面积标准的确定问题。人均扣除面积标准是全国统一,还是规定上限由地方具体确定;家庭是按照3口之家计算(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后,以后的家庭是否以4口之家为标准),还是按照实际人口数量计算。或者,对每套住房的评估价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此外,对于个人拥有的在不同城市的住房,是每个地区的住房都能够享受免征额,还是只能选择在一个城市的住房享受免征额。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具体制度上加以解决。

      “从目前情况看,由于不同住房的面积不同,且不同类型和区域的房地产的价值差别过大,按套数给予一套或多套住房免征显然不合理。而按照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给予免征,又难以考虑居民家庭人口的状况问题。”张学诞认为,允许家庭成员合并扣除免税面积,按照人均住房面积即以基本住房需求来确定人均免税面积,并结合不同地区房地产的平均评估价值来确定免征额较为合理。

      张学诞认为,按照人均免税面积来确定免征额,关键是如何选择人均免税面积标准。目前来看,人均免税面积标准有几个可参考的依据。

      第一,全国人均住房面积。根据统计,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8平方米。以此为依据,可考虑对城镇居民人均免税面积设为40平方米(如果未来对农村居民住宅征收房地产税,其人均免税面积应超过城镇居民)。

      第二,上海市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改革的做法,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人均免税面积(住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而根据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规定,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纳税人在该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总体上看,假设家庭为3口之家,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改革中的人均免税面积范围为33.3平方米-60平方米。

      张学诞总结说,考虑到不同地区的人均住房面积上的差别,由全国统一制定人均免税面积不符合各地因地制宜的要求。应以具体地区的家庭社会平均基本住房需求和社会平均评估价值为标准,计算确定出具体地区的家庭住房免征额。这样,在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纳税人拥有住房越多,纳税越多,总体上保证征税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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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04:49:01

相关问题

  • " 作者 李宇嘉(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山大学银行研究中心研究员)楼市税负将降低楼市税收结构正在发生巨变,远远不止“房地产税”立法、征收这么简单。首先是,交易环节的“税负”会降低。未来数年,楼市“稳字当头”,房价将在高位徘徊。高房价水平下(所有城市的房价相比2014年都翻了1-2倍),若是还维持原来的税负,估计二手房交易会明显缩量。去年以来,京沪深二手房市场之所以低迷,与房价在超高位上,交易成本高有关。比如,一套300万的二手房,不满2年再交易,税费可达30多万。卖家实收的情况下,需要买家一次性拿出来。过去,有**贷、消费贷,做高评估“加杠杆”,有涨价预期。但现在,这些基本没了。近期,一线城市小规模纳税人住房交易税费下调了,政策是要支持中小微和民企。毕竟,中小微和民企很多选择在住宅办公(2018年居民用电增速远高于GDP)。租赁税负减半,也是一样的道理。同时,此次降税,深圳、广州增值税附加税率从12%降至6%;合同印花税税率从0.05%降至0.025%。北上广深个人交易住房,也降低了负担(以500万交易标的来分析)。这反映了一种趋势,存量房时代,热点城市二手房交易占到总交易量的70%左右,只有降低交易成本,整个市场才能流通起来,包括新房、旧改、租赁等才能活跃起来,政府的总税收才会增加。所以,目前二手房交易“高税负”的状态必然要改变。现在,对于个人首套房交易,之所以未降税,是担心给市场传达刺激楼市的信号。毕竟,热点城市投资需求刚刚被压制住(目前投资性购房比例仅5%左右),“房住不炒”的理念刚刚形成。今明两年,若楼市继续冷清下去,高成本一定会降下来的。不仅税负降低,住房贷款的成本也会降低。就在去年底,首套房贷的利率还要在基准利率(4.90%)上浮10%-15%。但现在,沪深和杭州等城市已降到了上浮5%,上半年估计首套房“打折利率”会出现。一样的道理,高房价下,即便5个百分点的降低,月供也会少1000元左右。购房者对房价和成本非常敏感,需要降成本。所以,国家明确了,要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支持首套房购置、大学生购房、租赁等。**终目的就是,鼓励更多的人买房,包括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买房(房子是农村结婚的“新三大件”)、外来打工者购房、大学生购房等。房产税落地仍需时日近期,关于房产税落地的讨论热烈,但是,房产税立法“调研”和“起草”,前几年就展开了,与征收房产税,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房产税要解决的问题是:怎么平衡税负,保有环节增加,交易环节就得减少,保持总税负平衡;怎么确定税基(哪些要征、哪些不征)和税率;信息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等)和评估技术是否成熟;房产税开征的话,对百姓预期和楼市有多大影响。真正该关心的时点是,人大何时启动一审(**早也得到2020年)。即便人大启动了审议,发布实施也还得1-2年,到开始征收,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征收的话,先要给地方授权,因为人大立法通过的,只是一个顶层设计。房产税是地方税种,国家说的非常清楚,要“充分授权、分步实施”。国家先给地方授权,然后地方制定实施细则,这才到了真刀实枪的时候。这时,具体的税基、税率、免税面积、征管规则等,才会明晰起来,这估计要到2023年左右。而且,开征还不成熟的地方,也不会贸然落地。2018年全国两会上,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说的很清楚,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收入差距,然后才是组织财政收入。因此,对首套房、合理的改善性需求,基本没有多大影响。房产税税率不会太高2018年的两会上,财政部还表示,中国房产税会注意参考国际经验。美国等发达国家,房产税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4%。参考这个,以市场评估价作为纳税税基,预计中国房产税税率在0.1%左右。非普通二套及以上住房,将会受到影响。起初,这种影响在心理层面更大。不过,影响多大,届时还得看地方政府的态度。要留住资金,就得靠低税率、低税负。多数人认为,房产税是给地方提供新财源,毕竟土地财政不可持续、屡被诟病。但笔者认为,房产税远远比不上土地财政。因为,土地财政,除了土地出让金外,还有土地作价入股、低地价吸引招商、土地支持地铁等基建开发、支持地方平台融资等。此外,还包括房屋交易税费(占总税收的20%左右),还有土地和空间开发带动国民经济上下游等。总之,土地财政的综合贡献很大,房产税替代不了。考虑到征管成本、征收执行,中短期房产税的贡献并不乐观。从这个角度看,笔者认为没有哪个地方政府,愿意对房产税定较高税率。**后谈谈租金税,未来几年,租金税的影响忽略不计。一是征不上来,二是培育租赁需要,三是租房的都是**刚性的需求,四是鼓励房东放租。这样来看,与其征不上来、也征不到多少,还不如顺水推舟,不征得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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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由此引发了房产税是否正式出台的猜测。目前业界认为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 根据重庆市地税局日前发布的公告,符合缴纳房产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在10月1日-31日期间主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自2011年以来,重庆房产税的起征点也经历了4次上调,从**初的9941元/平方米,上调至目前的13192元/平方米。 而与“房产税”一字之差的“房地产税”,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人士透露,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对此,房地产税的改革应当将房产、土地相关的税费改革统筹考虑,逐步合并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中的有关征税项目以及房地产方面的某些合理的、具有税收性质的政府收费,建立城乡统一、房地统一、与各国普遍开征的房地产税基本一致的房地产税。有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有望于“十三五”前两年推出。

  • 一、概念: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征收)、遗产税等(我国目前暂未开征)。二、缴纳税费:1.营业税不再缴纳,但需要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等赠与公证材料。(1)2.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3.登记费:100元/件;4.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5.权证印花税:5元/本;6.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7.如果继承人间对房产的价值有分歧的,还可能发生房屋评估费用。注:因各个城市政策不同,税费有一定差异,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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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到买房,不能不谈的一个问题就是房地产税。那么,房地产税你了解吗?房地产的税收中都包括什么?下面小编来带大家理一理。 1、什么是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我国的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2、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这里说的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地产税是跟大家息息相关的税种,希望小编的整理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 这几年,房产税每年都要提出来几次,不断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在之前上海和重庆试点过程中,房产税的施行也备受大众的关注。那么房产税到底是什么呢?它和房地产税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呢?房产税到底该如何计算?我们一起来看看。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我国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以上,而外国一些发达国家仅在8%左右。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大的区别在于: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其征税对象为房产,而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通俗解释就是:一个财产税税种,两个财产主体。而房地产的财产主体有两个:房屋属于卖方人,而脚下的土地却属于国家,拿住宅来说,只有70年使用权,并没有实际拥有权。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一、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出租房产税计算方法、住房房产税计算方法例子:小赵有一幢私人房产原本价值为75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终应纳房产税=750000×(1-30%)×1.2%=6300元居民房产税、农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算例子:小肖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2008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8年应纳房产税额为元?解析: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房地产税开征后对楼市可能会产生哪些影响?在房地产市场上,住房概念的产权房、商品房,需要有一个保有环节的税负来调整和优化各个方面的利益预期,使市场供需状态尽可能趋向于平衡、减少泡沫,特别是遏制那种肆无忌惮的炒作力量,这样来提高市场与产业的健康度,同时,也会提高我们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因为在保有环节有税收以后,市场上的真实需求会更多表现为中小户型,而更大比例的中小户型这种需求前景,一定会影响开发商们的通盘决策考虑而调节供给,结果就是在提**国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而且,这个税负也会激发原来的空置房有很多要转入租房市场或交易市场,在社会并无一分钱新投入的情况下,有效供给会增加不少,这当然都是资源配置的优化。从长期来看,此税虽然不能改变我国各中心区域(即还要不断扩大的建成区)的不动产(包括住房)均价是一个上扬曲线这个大模样,但是它会使这个上扬曲线的斜率不那么高,表现得不那么陡峭,即泡沫少些。这对于整个社会生活来说也是一种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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