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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要付多少定金?格兰山水二期回迁房现裂缝业主起诉开发商

156****6345 | 2019-11-22 21:24:29

已有3个回答

  • 151****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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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八月全国300城土地收入2.2万亿 同比增34%
    房企仍在加速拿地,土地市场分化明显
    9月4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新统计数据显示,8月,各线城市土地成交量同环比均有缩水,月度出让金相应下滑。今年1至8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22032.6亿元,同比增加约34%。
    从土地供应及成交情况来看,8月全国300个城市共推出土地2348宗,环比增加2%,同比增加2%;推出土地面积9312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同比增加16%。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769宗,环比增加10%,同比增加23%。成交方面,土地成交同环比续降,各线入市面积同环比缩水,一线城市同比降幅领衔。8月,全国300城共成交土地1657宗,环比减少17%,同比减少20%;成交土地面积627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1%,同比减少13%。
    从土地收入来看,整体土地成交呈现量跌价涨,出让金同环比走低,北京收金超280亿元居首。8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3124亿元,环比减少14%,同比减少4%。楼面均价方面,整体继续上扬,宅地成交均价同比增逾三成,二线城市同比涨幅领衔。8月,300城成交楼面均价为2690元/平方米,环比增加5%,同比增加10%。
    值得一提的是,8月全国土地市场平均溢价率环比回落,同比续降,一线城市平均溢价率较去年下降明显。月内,300城土地平均溢价率为29%,较上月下降6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下降2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平均溢价率为34%,较上月下降7个百分点。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同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前八个月拿地**积极的50大房企合计拿地金额达到14910亿元。与2016年同期50大房企拿地金额10093亿元对比,涨幅达49%。
    房地产企业依然在非常明显地加速拿地过程中。”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虽然一二线城市调控效果明显,但从全国房地产数据看,房企在上半年销售情况较好的情况下,资金情况空前宽裕,尤其是在成功去库存之后,大部分标杆房企都开始积极拿地。
    张大伟表示,北京、上海等城市,土地成交溢价率在政策约束下有所降低。相比2016年单月数据,整体土地市场在政策的抑制下,虽然成交处于高位,但溢价率已经有下调的表现。“但土地市场依然分化明显,部分热点城市热点地块即使在调控重压下依然拼抢明显,虽然高溢价率地块比例与数量减少,但北京、杭州、武汉等城市土地出让金依然突破了500亿元。从2017年上半年一二线主要城市土地市场看,武汉、南京、郑州、合肥、苏州依然是热点区域。整体溢价率相比2016年有所降低,但部分热点地块依然成交较热。”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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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21:40:44
  • 156****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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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通报,在杭州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销售住房。该通报的起源是因为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政策补充的新规定,这也是继西安、长沙之后,全国第三个明确暂停公司购买商品住宅的城市。自从广州实施“3·30”楼市新政以来,一些地产人士也在推销公司名义注册购房的办法,既在线下开班授徒,也在线上以微信形式传授秘诀,从三城出台相关调控政策来看,各地对以公司名义炒楼的“空子”已开始提高警觉性。从土地市场拍卖来看,政府对一些商业性质的用地也有多种办法堵住以公司名义炒卖地皮的做法。首先约定一个较高的自持比例,如50%~70%,约定必须整体确权,这意味着可以用于销售的小部分单位也必须在出证后才可以销售,不得进行预售。而且对于整体持有部分的单位,约定10年内不得转售,这个“锁盘”期基本上已堵住短期炒作的可能性。近日,广州市拍卖多幅土地,对于海珠琶洲的100%自持用地,更约定竞得者的公司股权10年不得变动,这就是从根本上堵住了以公司股权变动的方式进行房产转让的可能性。记者的微信朋友圈有一位深圳人士,**近这位人士在放售一个深圳房屋,她在信息中注明“房屋以公司法人购买,税费很少”,由此可见以公司形式炒房的例子在各地都有出现。目前广州市对于一手商用物业来看,必须公司法人才可以购买,确保商用性质房屋必须是有需要使用的企业才可以购买。而住宅则暂未禁止法人购买,这也是某些中介人士热衷传授房产曲线投资 “妙计”的原因。不过对于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房屋,市民都颇为警惕,一来如果以公司名义转让给个人,涉及税费非常高;二来,如果以公司股权变更的形式转让,不知道房屋背后是否隐藏其他债务。由此可见,公司法人形式炒楼,本身就限制了接棒者只能是其他投资者,“刚需”用家必定望而却步,对于真正希望投资房产的人士也不喜欢以公司形式炒楼,毕竟接棒群体太狭窄,会约束日后转售的几率和速度。当然,“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是大有人在,否则三城都不会因此出台禁令。有朋友表示,目前一些查询企业征信的渠道较多,也很方便,这对于公司股权方式转让的法人物业是一个利好。查询企业征信的办法只是在查询时间点确认物业的情况,不保证在查询后又出现“幺蛾子”,正如一些房屋在签约时查册情况良好,但到过户时却遭遇查封。建议有心投资的人士,还是循规蹈矩赚正当钱**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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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21:40:38
  • 156****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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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20日,房主吴先生与廖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吴先生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以6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廖先生。廖先生于协议签订之日预付房款20万元,余款45万元于同年6月10日在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同时吴先生承诺在全额支付房款的15日之内协助廖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协议签订后,廖先生按约定付清了全部房款,吴先生也将房屋交付给了廖先生。正当廖先生高高兴兴地装修房屋时,吴先生感觉房子卖便宜了,因此拒绝协助廖先生办理过户手续并要求归还房屋。廖先生当然不同意。他认为自己已经付完全款并且开始进行装修,现在吴先生无故反悔,实在没有任何道理。他要求吴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吴先生则认为,房子没过户前就是自己的,自己现在不想卖了,当然也不用协助廖先生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廖先生来到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说法

    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告诉廖先生,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

    同时,《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案中,吴先生与廖先生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该房屋买卖协议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涉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应当继续履行。

    既然吴先生与廖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实际履行,那么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吴先生和廖先生就要受到该合同的约束,双方都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吴先生拒绝协助廖先生办理房屋过户,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廖先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在这里,律师提醒,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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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2 21:40:35

相关问题

  • 按法律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除这条标准外,法律并没有规定定金实际交付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分不同情形,有大定和小定。小定一般是达成购房意向或确定签约时支付的,通常数万元不等。大定指的是正式定金,一般是房款的百分之十到二十。当然,这些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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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需要和房东具体商量,一般来说定金**高不可以超过房产交易价的20%,一般情况都是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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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无产权两种。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小产权,或叫全部产权、部分产权。对于拥有全部产权且已办了产权证的回迁房在买卖时,购买者只需要查验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便可进行交易。部分产权一般是指土地为划拨,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对于拥有部分产权的,暂不宜购买。如果确实想要,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在和卖房者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全部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待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在这里须注意的是:回迁房买卖时,买方除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外,同时要注意该房是否有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是否被抵押等。有人问因急需住房,又无其他合适的房源可买,对已看中确实想要但又无证的回迁房,能否有其他的变通方式,使其既可买房,又能尽量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即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明确禁止买卖转让无证房屋的。因此回迁房的买卖转让应是已办理了产权证书的房屋。若一定要买,建议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的形式,对于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好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及违约责任即可。即:在合同中约定的买卖条件实现时,非不可抗力,卖方不能解除合同,当卖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时,必须无条件的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房屋转让,这样,既解决了买方住房的燃眉之急,又可减少风险。但考虑到这样操作往往因时间长,不可知的因素过多,容易产生风险,并且一旦出事,多不利于买方,还是以谨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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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回迁房不受法律保护,(因回迁房在房产证没有出来前,他的产权都是被冻结的,不能做任何抵押和担保),一但出现纠纷,法院很难受理。2、回迁房买卖风险很大,卖家很多是一房多买,(很多买家因贪图便宜而上当,一般上当时成批上当)3、回迁房也分很多性质的,有产权70年的,有40年的,有需要出部分费用购买的,在房产证没出来钱,很多都不明朗。4、回迁房的房产证出来时间很长,一般需要5年或以上,有的甚至是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集体户房子)。所以建议不要购买回迁房子,若要买**好等到房产证出来后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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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流程:  1、通知  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开发商应通知购房者交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开发商收楼时限应该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该及时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检验,并做好记载。验收时,购房者要核实相应的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  3、提供相关文件  开发商应提供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内的相关文件。开发商如果不提供这些文件,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当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检验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要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交付条件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后,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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