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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36****5750 | 2021-10-13 16: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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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9562

    房产公证需要房屋所有产权证、产权人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双方所拟定好的协议书。如果暂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可以凭借购买房屋的购房合同以及付款发票或者是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到该城市的公证处进行办理。需要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的表格,进行公证需要一定的费用,涉及到财产继承赠与接受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公证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就协议当中的内容以及对财产的权利证明进行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的谈话笔录后完成公证手续。房产公证的意义在于经过公证处的审核后,公证过的购房合同,或者是公证协议,可以直接交由法院申请执行。在进行公证的过程当中,如果涉及到房地产开发还需要提交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建筑工程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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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办理公证(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3)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4)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3、到房产局过户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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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案例:李老师的母亲几年前去世,在荔湾区周门街留下一套房屋给李老师三姐弟。李老师三姐弟均拥有房产产权,经协商后打算把这套房子卖出去。出售房子,房屋的产权人就必须办理转名。复杂繁琐的房产继承手续令李老师一筹莫展。**后李老师通过委托中介公司,经过约1个月时间的手续办理,终于把房屋的产权问题顺利办妥,同时房子亦很快找到了买家。  原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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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一、你说其长姐写了一式三份的公证书,我感觉只能称得上一份协议,因为公证书是要协议各方拿着协议书到公证处公证后作出的才是公证书,但作公证是收费的,你准公婆说过户浪费钱,估计他们也不会让做公证,你所称的“公证书”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证书,它目前是没有效力的。其二,说它目前没有效力,是因为上述协议只能说是他长姐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但依照法律,放弃遗产继承权只能在继承开始后,也就是他父或母去世后才能做出,在这之前,他长姐随时可以收回。其三,在没结婚前就开始争取家产,估计结婚后你会和公婆合不来。其四,你现在的作法不保险,给你个保险的建议,让他父亲做个赠与房产的合同,直接拿着合同到房管局过户到你老公名下,这样就高枕无忧了。也可以让他父亲做个附条件赠与合同,待他去世后条件成效,不过这个也是有风险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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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携带以下资料:1、公证各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公证各方有关系(如血缘关系)的事关系证明。2、与该房产有关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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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证手续: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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