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房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购房发票怎么办理?

131****1942 | 2022-05-14 18:15:04

已有1个回答

  • 138****4088

    购房发票一般都是找开发商开。首先要有购房合同,如果是全款买房的就出示全款的收据,如果是贷款的还需要出示贷款合同。开发商根据这些资料开具全款发票,如果有房屋面积误差的需要补交或是补偿误差的费用,全款是指最后缴纳的所有款项的合计。

    查看全文↓ 2022-05-14 18:15:04
深圳买房交流群-62群(343)

相关问题

  • (一)纳税人自开发票  1、“机打代码”应与“发票代码”一致,“机打号码”应与“发票号码”一致, “密码区”根据票面相关参数生成打印的密码(采用税控前不必填写)。  2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指收付款方证件号码。  3 、“不动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6 〕 128 号)的要求进行项目登记的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未进行项目登记的暂为空)。  4 、“销售的不动产楼牌号” 填写销售的不动产的具体街道、栋号、门牌号。  5 、“面积”指根据购房合同规定计算房款的面积,可分为为“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两种,由开票方填选,如合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则选择“建筑面积”,如合同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房款,则选择 “套内面积” 。  6 、“金额”填写本次收到的实际金额。  7 、“款项性质”,分为四类:预售定金、预售购房款、售房款和其他。填写收到的款项具体性质,其中如收到款项性质为 “其他”,应注明款项具体性质。  8 、“开票单位签章”指开票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  9 、单位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应在 “备注”栏内写明“无偿赠与”字样;其他享受免税的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在“备注”栏内写明“免税”字样。  10 、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 : 企业所辖主管区级地税机关名称及其代码。  11 、特别说明:开发商在收到“预收定金”、和分期收取购房款时,发票栏上的“面积”、“单价”均按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单价填写,面积、单价、金额三者之间没有直接的沟稽关系。销售一套房子取得售房总收入所开具发票(一份或数份)汇总的金额应符合:  面积 * 单价=Σ金额(购房总价)。  (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机打代码”、“机打号码”、“密码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不动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销售的不动产楼牌号”、“面积”“金额”“款项性质”等栏目与自开发票1-9点相同。  2 、“ 税率”、“税额”指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时征税的税率和税额。  3 、“完税凭证号码”指按规定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征收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  4 、“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指代开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其代码。  5 、“开票单位签章”指代开票税务机关盖章。  6、“收款方签章”指代开票纳税人(收款方)盖章。  五、开具要求  1、《不动产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应使用计算机和针式打印机多联一次性开具,手工开具无效。  2、对符合购票条件,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开具《不动产发票》;对代开票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不动产发票》、。  3、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应“合计金额”栏大写金额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必须收回已开出《不动产发票》的发票联,全部联次在“发票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4、模板默认页面设置为A3纸张、纵向。将发票正向放入打印机即可。首次打印发票前请先用白纸进行打印测试,测试无误后再进行正式发票的打印。如打印机不支持A3纸,可使用自定义纸张,纸张大小为发票票面尺寸。

    全部4个回答>
  • ①登报该发票作废,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要件;②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让开发商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以及丢失情况说明,证明购房人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③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

  • 购房发票丢失之后,业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找开发商底票复印后加盖公章,没有购房发票办不了房产证的

    全部5个回答>
  • 未办理房照的房产因相关手续未成完善,不能依法进行登记,不能进行过户,可以双方协商一致答订买卖相关合同。一、房照-即房产证的俗称;二、《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你,自然就不会有保障,具体风险如下: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