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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买房

157****1704 | 2022-06-28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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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1786

    如果是由夫妻两人其中的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那其实也是可以的,假如说这套房子是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而这套房子也是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假如说这套房子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则是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是在结婚之后由父母帮忙买房的话,在买房时是需要注意以下这几点:
    ①在买房之前要提前说清楚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必要的时候可以去做一个财产上的公证,并且夫妻双方都需要签字。
    ②如果是考虑贷款买房的话,那么在支付了首付之后,贷款可以由夫妻两个人共同来偿还,但此时这套房子就得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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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在购买刚需住房时经常会使用到的方法,结婚之后父母出的首付,但是房产证却登记在了自己子女的名下,这种情况被认为是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即便是在婚后购买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但除了首付之外,如果夫妻一方参与了还贷,那么还贷的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在之后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可以把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也不管是不是父母进行出资,如果不是购买自己名字的房子也参与了,出资就要慎重,遇到这样的情况最好是立一个协议,可以把出资人以及所占的份额写清楚,可以通过约定的方法来明确财产份额,并且拿协议到当地的公证局去公证,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想在婚后父母出资的财产为一方所有,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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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他们的子女购买了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这就会对子女的赠予,所以就会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可以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并且是赠予子女的,那么在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有这些情况:①当事人结婚后,父母购置房屋给子女,那么出资就会被认为给夫妻的赠予,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给子女除外。②当事人结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而且还认定是送给子女的,但父母如果表示明确赠给双方,这点要排除。如果父母在婚后出了首付来买房,除非父母表示是送给子女夫妻的,否则就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要明确提出另行分配,如果贷款是双方一起还的,那么这就是共同财产,需要平分。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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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证明买房子的资金来自于父母即可,比如银行记录,证人证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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