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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钱买房可以吗?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可以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吗?

135****2015 | 2019-01-08 11:00:56

已有3个回答

  • 131****6451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9-01-08 11:01:18
  • 158****0040

    如果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你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查看全文↓ 2019-01-08 11:01:13
  • 131****3213

    近日某嫂子向小编反映了这么一个情况:该嫂子的自家堂妹也谈了一个军人对象,且即将结婚,但因为兵哥换防工作调动的原因,不好请假,俩人迟迟未领证。直到**近女方家里催买房催得紧,女孩在自家所在城市看中了一套房,但是开发商和银行那边反馈说如果男方不能赶回来签合同的话就只能写女方一人名字;但男方父母却觉得明明是自家出**买房,俩人还未领证结婚,只写女方一人名字有点不放心,万一将来俩人不在一起,那房子归谁?但女孩子觉得男方父母对她不够信任,心里很是不痛快,并为此事与男方父母发生了不小的争执。



    兵哥认为:父母的考虑也不无道理,都是为他好,毕竟买房涉及到的金额数目较大,而且俩人还没有领证,在法律上毫无关系,就算是父母的想法欠妥,她也不应该与父母发生冲突。



    姑娘则认为:兵哥的行为让她很没有安全感,自己是奔着结婚去的,其实凭着自己姣好的条件,在外面可以找到更优秀更合适的人选,找军人当对象已经相当委屈,要不是顾及多年情分,从学生时代一路走到现在不容易早就放弃了。再者买房加上她名字是他之前就答应了的,现在只是他自己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回来签字才只能写她一人名字的,又不是她的错!如果婚前连这点小事都不能自己做主,那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义?




    查看全文↓ 2019-01-08 11:01:07

相关问题

  •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在购买刚需住房时经常会使用到的方法,结婚之后父母出的首付,但是房产证却登记在了自己子女的名下,这种情况被认为是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即便是在婚后购买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但除了首付之外,如果夫妻一方参与了还贷,那么还贷的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在之后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可以把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也不管是不是父母进行出资,如果不是购买自己名字的房子也参与了,出资就要慎重,遇到这样的情况最好是立一个协议,可以把出资人以及所占的份额写清楚,可以通过约定的方法来明确财产份额,并且拿协议到当地的公证局去公证,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 婚后买房,属于婚后的双方收入。无论在哪一位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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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想在婚后父母出资的财产为一方所有,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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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由夫妻两人其中的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那其实也是可以的,假如说这套房子是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而这套房子也是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假如说这套房子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则是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是在结婚之后由父母帮忙买房的话,在买房时是需要注意以下这几点:①在买房之前要提前说清楚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必要的时候可以去做一个财产上的公证,并且夫妻双方都需要签字。②如果是考虑贷款买房的话,那么在支付了首付之后,贷款可以由夫妻两个人共同来偿还,但此时这套房子就得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了。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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