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买房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房子供完了,还能继续提取公积金吗?

134****0762 | 2022-06-29 17:20:22

已有1个回答

  • 133****3116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而且正常缴存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而言,公积金贷款比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要低1个百分点左右。如果不办理贷款,职工也可在以下几个情况下动用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是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二是离休、退休的;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是出境定居的;五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在职工死亡的情况下,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查看全文↓ 2022-06-29 17:20:22
东莞买房交流群-98群(359)

相关问题

  • 可以一次提出来

    全部9个回答>
  • 只要两个人的感情深,还怕没房吗

    全部9个回答>
  • 可以提取。只要你在整个贷款还款期间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小于房屋的总价(合同价格),凭房产证、购房合同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提取的金额不能大于房屋总价,每半年可提取一次,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全部3个回答>
  • 员工房贷已经还完,那么就不能满足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所以是不能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公积金断缴以后还是可以继续交的,公积金只要是没有到退休年龄都可以继续交,断缴以后通过单位继续交就可以了。如果是销户了也只需要重新开户就可以再交公积金,不过断缴是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最好还是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