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新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147****8007 | 2023-02-07 00:46:08

已有1个回答

  • 151****2600

    新房的维修基金是需要缴纳的,而且大部分的地区维修基金要在和契税一同缴纳,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当中所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在支付之后会直接存入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户当中,当然也有一部分的开发商,在新房交接之前,会代为收取,在30个工作日内转存到专项的账户当中,该部分的资金是专款专用的,不能够用作其他的用途,只能够用于共用部位、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新房所需要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主要分为:
    1、契税
    房款总金额的1%到3%,主要是和房屋的面积有关系,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按照房屋总额的1%收取,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按照1.5%收取,其他的情况一般就是3%
    2、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总额的2%或者是3%。
    3、物业管理费
    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收取。
    4、产权登记费
    80元/套。
    5、交易手续费
    住宅:建筑面积X3元/㎡。

    查看全文↓ 2023-02-07 00:46:08

相关问题

  •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全部4个回答>
  • 维修基金在一手房市场需要缴纳,如果是二手房市场就不必再次缴纳维修基金。因为维修基金是随房屋的易主而易主的。今后,买房时所要缴存的公共维修基金,将不再按照房款的比例,而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比例缴存。建设部28日发布《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此前,建设部和财政部曾于2005年对该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隔2年,该办法正式出台。据了解,两部门主要是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制定了该办法。该办法将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将不按房款比例缴存  与以往的规定相比,此次新办法**大的变化,就是公共维修基金缴存的变化。以往的规定为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存维修基金。  此次的新规中确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这意味着公共维修基金将按照住宅的建安成本计算缴存比例。  “按以往的规定,购房者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石家庄市住房局物业处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新规确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缴费金额将会明显下降

    全部5个回答>
  • 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房屋保修期满以后公共部位设施大修的钱相当于房子的养老保险,属于业主所有。在二手房过户时可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子的维修基金一分未动卖家免费让给买家会觉得太亏。买卖双方可协商按比例分摊维修基金。

    全部5个回答>
  • 新房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而且大多数都是购买新房之后才要缴纳维修基金,二手房的维修基金是钱随户走,如果之前住户交纳过住房维修基金也没有使用过,会直接转给二手房的购房人。住房维修基金一般是按照总房款的2%到3%来收取,归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由开发商代为收取,在收到后的30个工作日内要转到住房公积金的专有账户当中。大多数的情况之下,住房维修基金是不能够退的,但如果说符合以下的情况可以退还:1、在房屋灭失的前提条件之下,需要返还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2、在房屋灭失之后,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3、在房屋灭失之后,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