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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外省的公积金购房吗

132****7780 | 2023-02-24 11:04:25

已有3个回答

  • 151****3248

    购房受地区限制,一般需要满足外省当地购房规定,可以办理购房手续。特别提醒,外地购房,请先咨询当地政府政策和相关金融机构,了解最新的购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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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0024

    可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积金可以在本省以外的其他省份购买房屋,除中央直辖市以外的地级市外,全国其他省份均可使用公积金购买住房。但是,购买者须遵守当地政府有关购房政策,比如满足购房资格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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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3655

    一般来说,你可以用外省的公积金购房,但是有一些限制,比如你只能在同省购买住房,因此你必须先把你的公积金迁移到你想购买房子所在省,然后才能用外省的公积金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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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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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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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部等相关三部委曾经出台政策,要求职工缴纳的公积金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相关细则终于出台后,公积金缴存人员需要在异地贷款买房的,只需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申请到书面证明就可以顺利办理贷款。1、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到自己缴存的公积金管理核心所属的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是选择担保公司担保,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购房合同、户口本、个人以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购房**款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2、申请初审通过后,需要的个人贷款资料会被交到担保核心。3、担保核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批,如果符合条件,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如果借款人是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这些手续自己就不用办理,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4、借款人交纳一定的服务费。5、个人贷款申请资料由担保核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6、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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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以上述规定和信贷业务规定,在异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不能可以的. 你可以试着用其他方法进行异地买房,现在买房已经有多种方式,袋款买房不合算. 买房应多多斟酌,祝你能买到称心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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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相关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另外,父母在世,子女买房是不可以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自住的住房。  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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