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如何申请西宁廉租房西宁廉租房申请条件是怎么样的? 西宁楼市

    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城镇**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2007】142号)中:“第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住房困难低保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自有住房的低保家庭;
    (二)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的低保家庭.”的规定,该网友如满足申请条件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建制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凭《青海省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持申请材料通过社区居委会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建制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2、街道办事处或建制人民政府设立专项窗口查验证件及申请材料,发放《西宁市城镇**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和建制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并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4、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县(区)民政部门在各县(区)政务办事大厅对申报和调查材料予以审核,将审核决定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5日。
    5、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建设、民政主管部门决定住房保障方式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手续。
    6、准予实物配租的,市房产主管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书面通知申请人。市房产主管部门根据登记先后顺序及困难程度由市房产主管部门决定实物配租轮候批次。
    7、申请人取得实物配租房屋的房号后,由市房产主管部门会同监察部门按照困难优先、照顾孤老病残的原则,用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人取得房号后应当与市、县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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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现在的西宁廉租房要如何申请 西宁楼市


    1.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凭《青海省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证》,通过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建制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或建制镇人民政府发放《西宁市城镇**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2.街道办事处和建制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社区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身份证号、低保家庭人数、家庭人均月收入、房屋坐落、居住情况、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公示期为15日,并将公示结果和有关证明材料报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县(区)建设行政部门会同(县)民政部门对申报和调查材料予以审核,并将审核决定再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5日。
    4.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区)民政部门予以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有异议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在10日内完成核实。对核实后不予登记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仍有异议的,可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5.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予以批准登记的,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意见。租赁住房补贴的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区)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在市区实物配租的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在县城实物配租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由县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申请人持书面通知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手续。
    7.申请人取得实物配租房的房号,由市、县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监察部门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用一定的方式确定,申请人取得房号后应当与市、县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格式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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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西宁廉租房申请资格规定是怎样的? 西宁楼市

    申请廉租住房的住房困难低保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自有住房的低保家庭;
    (二)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的低保家庭。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采用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实施。
    本细则所称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增加其租赁住房的能力。
    本细则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廉租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租金计算的标准为每户建筑面积35平方米。
    (一)对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低保家庭,按租赁住房保障面积与家庭已有住房面积的差额乘以地区平均租金,给予全额补贴。租赁住房补贴不计入保障对象家庭收入。
    (二)对享受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住房保障面积的部分免收租金,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按地区市场平均租金计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孤、老、病、残等低保家庭租金适当减免。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地区市场平均租金,由市、县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县物价管理部门调查制定,适时调整,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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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西宁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租金是多少? 西宁楼市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租金计算的标准为每户建筑面积35平方米。对享受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住房保障面积(35平方米)的部分免收租金,超出面积的部分,按2元/平方米计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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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其他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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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 其他

    一、申请廉租房的办理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申请廉租房所需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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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烟台廉租房申请条件 烟台廉租房申请资格 房价

    news3032917
    7月份一批新规即将施行,新版《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对住房保障进行了调整,将于7月15日施行。除了烟台保障房、烟台廉租房新规,还有一批跟我们生活密不可分的新规将于7月施行。下面具体看看都有哪些吧!
  • 问答 哈尔滨廉租房价格是多少,我想申请廉租房 哈尔滨楼市

    《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办法》是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目前,这个租金标准正在酝酿讨论之中,总的原则是按照市场租金的60%来确定公租房的租金标准,采取差别化的租金标准。
    所谓差别化的租金标准,就是根据哈尔滨不同区域来确定不同的租金标准。比如爱建有一处小区有66套公租房,按照爱建地区市场租金大约是2000元的60%计算,这个地段租金是1200元左右。
    但是在三环以外,市场租金大概在600元左右,这样这个地段的公租房标准大概在3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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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石家庄廉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石家庄楼市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打分及分值修改情况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按照市下达的实物配租任务指标,根据软件系统的打分情况,依次确定享受实物配租家庭名单,并通过软件系统上报市保障中心。
    据悉,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实物配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如发现廉租住房申请人虚报、瞒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
    对已经骗租的廉租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清退并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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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什么是廉租房,租廉租房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廉租房 保障住房

    利息就是银行的基准利率,关键是外籍人士贷款会有一些问题.
    现在部分银行对于外籍人士,贷款要求有本地居住一年的证明,譬如纳税证明等。
    温馨提示:贷款需谨慎,贷前切勿支付任何费用!有贷款需求**好直接去银行网点!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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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西宁租房申请攻略是什么 西宁租房如何申请 保障住房

    公租房作为保障房一种,对于抑制房价过高起到了一定作用。化解房地产库存各地政府积极开展去库存政策,2016年1月26日西宁政府出台鼓励农牧民进程买房策略,积极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也不再新建公租房。房地产库存从去年到2016年各地都在积极消化,库存量有了一定缓解,但整体下还是居高不下。尤其是在二三线城市库存量较大,房地产市场仍然面临的风险较大。鼓励农村人进程买房似乎又是一颗救命稻草,下面我们来看看公租房的相关事宜吧。

    公租房固然能够在商品房和租房上起到了保障对接的功能,但是公租房只是一种短期的解决办法,将来还得买自己的房子落户,解决户口和孩子学区问题。
    一、公租房有哪些好处
    1、公租房可以引导住房的合理消费,实行先租后买的策略,减轻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一定程度上在抑制房价过高起到了作用。
    2 、公租房比廉租房和经适房保障范围更大更广。主要是面向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住房。
    3 、现实个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存在一定的弊端,且价格会随时受市场影响,公租房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也不会出现房东无理由涨价或者随意不承租现象。
    二、西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条件和资料
    (一)条件
    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或租金支付能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  家庭在就业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在西宁无住房的。未租住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房产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西宁2016年去库存出台新政
    (一)西宁、海东不再新建公租房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不再新建公租房,对本省商品住房存量较多的市县,打通商品住房与棚改安置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通道,采取支持棚户区居民自主购房、政府购买存量房源及货币补偿等安置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二)公租房面积的限定
    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住房的单套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提供给合租户或用于集体宿舍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面积不可超过90平方米。
    (三)货币化安置有几种购买方式
    1、居民自主购买
    由政府搭建平台,从商品房市场中组织房源,科学制定安置方案,合理确定团体购买价格,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普通商品住房转化为安置房,供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2、政府购买安置
    由政府通过采购方式集中购买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交通便利、价格合适的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原则上,房屋购买价格上限不高于所在区域内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3、货币直接补偿
    对已有住房保障而不需要安置住房、且本人自愿的棚户区改造居民,直接给予货币补偿。
    四、货币化安置有哪些优惠政策
    1、各市县政府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将切实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
    2、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由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过渡房源,被征收人在过渡期内免收租金。
    对于货币化补偿后仍无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棚户区改造居民,应优先予以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并允许其利用货币补偿款购买部分产权;对其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共有产权管理,为棚改居民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4、实行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居民有购房贷款需求的,各市县要积极做好信贷服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棚户区改造居民,应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手续。棚户区改造居民直系亲属中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可与缴存人作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四)农牧民进城购房有哪些实惠
    据了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就支持农牧民在城镇购房优惠政策研究并起草方案上报省委、省政府,具体实施方案年内有望出台。
    1、我省拟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在城镇有稳定工作的农牧民有望也享受公积金待遇,借此鼓励进城农牧民在城镇购房。
    2、在购买房屋需求较大的城镇,政府部门可牵头为农牧民团购房屋。
    3、政府将搭建自主购买(租赁)平台,通过这个公众服务平台,被征收人可直接对接各种房源买卖对象,取得更加优惠的价格。
    以上是对西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资料的整合,还有高房价下西宁政府出台的去库存政策,其实这些政策主要是鼓励农牧民进程买房的,如果有想在西宁买房落户的购房者可以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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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保障住房

    廉租住房:(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职工**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2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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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样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其他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4、民政部门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户(每年根据城镇住户调查中20%的低收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2、申请家庭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其中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且现居住面积低于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可申请实物配租。

    3、市区居民常住超过5年以上的家庭户。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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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廉租房怎么申请?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其他

    一、户口条件。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二、居住面积。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收入家庭。廉租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收入家庭;无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员,必需年满18周岁。
    看了上述文字,为您介绍的,怎么申请廉租房之后,人们都是应该已经了解了吧,同时也要满足条件,然后按照正确的步骤和流程进行操作,就能够审批,对于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看过上述的文字内容之后,人们都是应该已经了解了吧,所需要的条件还是比较多的,只有符合条件之后才能够去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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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保障住房

    长沙市廉租房相关政策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根据国家《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试》规定,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进行。

    1、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租金,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以解决其住房问题。

    2、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主要面向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

    3、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有关规定核减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二、**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

    (一)申请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 2、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同住家庭成员中无私房;4、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申请住房保障所需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4、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住房保障,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三、**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核程序

    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材料齐备后,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接到受理机关移交的申请资料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予以审核。并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人、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四、廉租住房公示程序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公示有异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五、廉租住房轮候制度的建立

    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每年的资金情况决定市区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户数,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排队顺序以批准日期为准。

    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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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其他

    廉租房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类房屋没有固定的使用期限,也不能买卖、转租、出售或改变用途的,则要退回廉租住房。逾期未退回的,按合同约定,将以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人要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家庭财产9.5万元以下(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申请家庭成员通过购买住房取得我市城区户籍的;(二)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市、区房产管理(登记)部门交易登记时间为准;(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四)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五)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六)申请家庭成员自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商铺及其他各类非住宅房产的。
      如符合以上政策,则可以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受理工作近期将启动,届时你可至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表格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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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条件是什么? 其他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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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廉租房申请条件 保障住房

    有本非农业常住户口、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无住房家庭:承租他人住房、借住亲戚、朋友或邻居住房、借住父母、子女住房、居无定所。

    持书面申请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提出申请,

    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提出申请,

    领取《租金补贴申请表》也可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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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廉租房申请条件 全国百科

    baike13593
    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的家庭人均收入路需要符合当地廉租房的政策确定收入标准。
  • 问答 廉租房申请条件 其他

    廉租房申请条件有以下这些:
    ①如果要申请廉租房的话,那么申请的家庭人均收入路需要符合当地廉租房的政策确定收入标准。
    ②在申请廉租房的时候,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也需要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③如果要申请廉租房,那么申请家庭当中,至少要有一个人是本地的非农业常住户口。
    ④若是以家庭名义来申请的话,那么家庭成员之间需要有法定的抚养或者是赡养关系才行。 以上这些其实就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不过全国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如果想要申请廉租房最好是去当地的保障住房部门咨询一下。在申请廉租房的时候,一般需要准备好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已婚家庭还要准备好婚姻证明,离异的家庭还需要准备好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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