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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两人共同购买一套房产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姐妹两人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姐姐是房主,妹妹作为共有权人,两人单位均缴纳住房公积金,姐姐此前未贷过住房贷款,妹妹有过贷款记录、已还清,此种情况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138****1440 | 2012-11-26 09:57:15

已有2个回答

  • 152****5117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与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限于父母、子女)共同购、建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政策要求,不能姐妹共同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2-11-26 09:57:50
  • 151****4822

    不能。共同贷款的只限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直系亲属

    查看全文↓ 2012-11-26 09: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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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首先,在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想用女方的公积金还男方的贷款那是不可能的。想用公积金还贷款必须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至于房产证上有没有女方的名字那倒是无所谓的,(房产证上多加一人名字多交10元钱的加名费)反正是婚后财产,有女方的一半,就可以申请使用女方的公积金还贷了。女方名下的房产在还贷中,只要能提供购房合同,结婚证还有购房的完税证明就可以去女方单位公积金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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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不建议用两个人的公积金。大部分开发商只接受首次买房使用公积金,首套房就用了两个人公积金指标,二套房就享受不了公积金贷款了。人要想长远,说不定再过两年你有钱要买第二套房呢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是允许合资买房的。 而且可以在之前签购买合同的时候,可以把名字全部写上。因为办理产权方面都是根据合同上的名字的。。房产证写上需要写上双方的名字,因为这涉及到未来房屋的收益分配问题。如果只写了个别人名字,而没有其他的协议说明。后期会产生房产分割问题。因为房屋所有权是根据产权证上的名字来决定的,而产权证,就是根据买卖合同上的名字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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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2)结婚证及复印件3份;(3)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4)借款人及配偶正楷人名章;(5)借款人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2份;(6)借款人年龄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3份;(7)《城市商品房买卖合同》4份及复印件1份;(8)《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凭证》及复印件4份;(9)《城市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所有权预告登记)及复印件2份;(10)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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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都是首套房是可以的。但还要你两人公积金归属情况,如果都是省属或者都是市属公积金的话可以一起贷款,贷款**高额度根据所在地不同会有差别。如果不是属于同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话,就只能一方贷款,另一方每年到公积金中心提取一次公积金用来还款。拓展资料(有关住房公积金相关资料的介绍):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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