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子在出租期间,承租人是否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
155****4509 | 2013-01-08 1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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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141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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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进行装修,应征得出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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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一)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三)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四)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合同未约定,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的。因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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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出租人缴纳,但一般转由承租人承担,一般是计入租金内,由出租人自行缴纳。承租人没有缴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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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一定要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转租合同有效,出租人无权解除合同。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期限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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