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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买房怎样落户?合肥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131****7832 | 2017-03-03 15:34:54

已有4个回答

  • 151****7765

    买房落户合肥条件及申请材料:
    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

    查看全文↓ 2017-03-03 15:39:51
  • 137****8315

    合肥市买房如何落户?
    1、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
    2、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
    3、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
    4、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
    5、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6、凡在合肥市购买其他用途的商品房(如门面房、厂房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
    7、可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以及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以上条款中所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合法购买、自建或者单位正式分配的住房。申请人须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出具有关部门签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等合法有效的证明。
    8、临时租借或者违章搭建以及外来人员集体宿舍不能视为合法固定住所。

    查看全文↓ 2017-03-03 15:39:29
  • 134****8038

    一、合肥市买房落户办理条件
    (一)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下同。)的子女,在我市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在我市落户。
    (二)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
    (三)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等3人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和子女户口迁入。
    (四)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的居民购房迁移户口的,可同时迁移购房者本人、配偶和已在户内的子女;购房一方的父母(可不受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限制)需在我市落户的,可申请迁入(含市区外迁入);户内已有一方父母的,不得迁入另一方父母。
    (五)二人以上共有房,须经共有人协商一致,出具协议书,申报其中一人及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亲属在我市落户。
    (六)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住房户内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公安机关凭《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办理新房主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二、合肥市买房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一)购房人申请户口迁入报告;
    (二)要求迁入人的经确认无误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未达婚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四)《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肥市买房落户办理程序
    由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填写《申请户口迁入(登记)调查情况登记表》,报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同意后办理。

    查看全文↓ 2017-03-03 15:36:19
  • 136****0140

    1、夫妻投靠: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结婚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以及能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申报入户。(稳定的生活来源是指通过领取退休金或通过稳定的职业或其他正当的谋生途径获得不低于当年合肥市较低生活保障线的经济收入。退休人员可凭退休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自谋职业的,由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户籍民警调查核实后给予申报户口。下同。)
    2、父母投靠子女: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与子女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3、未满18周岁的子女投靠父母: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4、投资、兴办实业:个体工商户连续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私营企业年纳税5万元以上,且业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可凭《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票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业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业主的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合法购买、自建或者单位正式分配的住房。申请人须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出具有关部门签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单位分配住房的《房屋租赁证明》等合法有效的证明。临时租借或者违章搭建以及外来人员集体宿舍不能视为合法固定住所。下同。)
    5、买房: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住房(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其中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买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买房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买房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查看全文↓ 2017-03-03 15:35:36

相关问题

  • (一)购房人申请户口迁入报告;(二)要求迁入人的经确认无误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未达婚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四)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申请后,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填写申请户口迁入(登记)调查情况登记表,报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同意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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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合肥买房如何落户?这是很多购房者关注的问题。合肥买房落户办理手续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合肥市买房落户办理指南吧。 在合肥买房如何落户?落户攻略值得收藏 一、合肥市买房落户办理条件 (一)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下同。)的子女,在我市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在我市落户。 (二)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 (三)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等3人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和子女户口迁入。 (四)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的居民购房迁移户口的,可同时迁移购房者本人、配偶和已在户内的子女;购房一方的父母(可不受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限制)需在我市落户的,可申请迁入(含市区外迁入);户内已有一方父母的,不得迁入另一方父母。 (五)二人以上共有房,须经共有人协商一致,出具协议书,申报其中一人及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亲属在我市落户。 (六)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住房户内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公安机关凭《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办理新房主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二、合肥市买房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一)购房人申请户口迁入报告; (二)要求迁入人的经确认无误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未达婚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四)《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肥市买房落户办理程序 由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填写《申请户口迁入(登记)***情况登记***》,报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同意后办理。

  • 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住房(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其中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凡在合肥市购买其他用途的商品房 (如门面房、厂房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可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以及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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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肥市现行的户口管理规定,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随迁;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落户,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可申请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落户,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和其他子女户口迁入。办理户口迁移,购房人可凭申请报告、《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申请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出生证明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证明,本人、配偶及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由公安派出所民警填写《申请户口迁入(登记)调查情况登记表》,报派出所、分局审批,户口性质为非农业。

  • 1、在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下,首先要求购房者本人及配偶均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同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五年;2、如果购房者本人及配偶均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可以由本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中的一个人提供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五年的证明,以及提供有关人口身份证件等必要的材料;3、购房者还需提供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来源证明,以证明其有能力买房;4、若购房者是人才,则需提供与其身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担任过公职、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等;5、购房者还需提供有关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等资料;6、购房者需提供房屋和土地的购买合同、房屋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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