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

149****8537 | 2018-06-12 11:11:04

已有4个回答

  • 134****0390

    当工程因以下情况确需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涉及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的;
    (二)市政工程中涉及规模、等级、走向、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的容量、造型有较大变化的。

    查看全文↓ 2018-06-12 11:15:12
  • 138****8994

    当工程因以下情况确需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涉及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的;
      (二)市政工程中涉及规模、等级、走向、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的容量、造型有较大变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工程;
      2、建筑外装修、改造工什么公程;
      3、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公共用地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查看全文↓ 2018-06-12 11:12:05
  • 156****7355

    结构变更,并不需要规划部门变更工程许可证,但是结构变更需要去建设部门进行施工、质监方面的变更

    查看全文↓ 2018-06-12 11:11:42
  • 144****3292

    凡属下列建筑工程不需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不改变建筑物外形、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建筑高度的房屋维修工程。如房屋重新内粉刷、室内的局部装修、内部的局部加固等。顺便说明,阳台是不允许擅自安装窗户而封闭起来的。
      2、在建筑工程的已经批准的基地范围内因施工需要而塔建的临时设施。但施工一结束,必须全部干静的拆除掉,不得遗留。凡是在建筑工程结束交付使用后仍遗留的施工工棚等,一律按照违章福建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6-12 11:11:30

相关问题

  •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1份;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8、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9、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10、概算或预算1份;11、基建收费发票单据(复印件)1份;12、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

    全部4个回答>
  •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1份;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8、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9、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10、概算或预算1份;11、基建收费发票单据(复印件)1份;12、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

    全部3个回答>
  • 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方法(一)一般项目须提供1、《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县住建局提供);2、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及地籍图(核原件,收复印件);3、临时建设项目拆除保证书(县住建局提供)。(二)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的须提供1、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2、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3、原已核发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1、住建局窗口受理;2、经办人员现场踏勘、初审;3、规划办公室审查;4、住建局分管局长、局长签发;5、住建局窗口发件。

    全部3个回答>
  • 第一步: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 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 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1 份和建施总平面图 1 份。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 )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2 )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 、加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 1 套、建施总平面图 3 份。4 、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补办项目通知书》。5 、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6 、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处理意见。7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全部4个回答>
  •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范围: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