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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已抵押能办房产证挂失吗?

158****6519 | 2018-06-14 09:56:42

已有5个回答

  • 157****3862

    那要看是在那处。如果是在银行。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是在别人手上。那要看你们是否签订合同。把房产证抵押给他。如有抵押。根据法律上的规定你是不可能拿回来。更别说补办。如果是因为赌债把房产证抵押给别人而未和对方签订法律合同。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拿回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8-06-14 09:58:43
  • 144****6950

    房产证上的抵押记录是否除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房产证只是房产所有人的产权信息公示,房产权利状态以不动产登记底薄为准,而不是以房产证为准。重新办理房产证,依旧会显示抵押登记记录,这个是抹不掉的。除非你做个假的,但假的就假的不能用于真实交易。

    查看全文↓ 2018-06-14 09:58:24
  • 135****6233

    ⑴申请:产权人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当地房管局以书面形式申报,说明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等相关内容,并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拿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⑵备案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⑶登报声明:房管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产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
    ⑷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⑸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⑹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通知本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查看全文↓ 2018-06-14 09:58:02
  • 147****9503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查看全文↓ 2018-06-14 09:57:43
  • 158****4407

    可以需要去先补办再过户,具体的去有关部门了解

    查看全文↓ 2018-06-14 09:57:27

相关问题

  • 不能,房产证补办的大致流程一、提出补办申请产权人先要到当地的产权管理部门的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产权人申请新证的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二、公告声明申请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新证。三、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4、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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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房产证补办的大致流程一、提出补办申请产权人先要到当地的产权管理部门的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产权人申请新证的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二、公告声明申请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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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可挂失。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的过程如下: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六个月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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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房地产经纪人专业回答:一.备件申请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二.备案查档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声明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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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6、三十日后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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