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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小产权房如何销售

146****5259 | 2018-06-21 02: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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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6255

    1,小产权房只能出售给拥有该集体土地户口的居民,对于外村户口的居民是不能购买该集体土地性质的小产房的。2,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查看全文↓ 2018-06-21 02:14:55
  • 138****1174

    小产权房不可以买卖,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的。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查看全文↓ 2018-06-21 02:14:49
  • 142****4358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响。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查看全文↓ 2018-06-21 02:14:42
  • 152****8425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二、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不得发证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在发布会上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展,但是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允许发证,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据悉,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作出小产权房**新政策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国家政策对小产权是明令禁止在建和销售的,但是有一种途径是可以的,那就是该小产权房占的地皮是哪个行政村的,就只能说服那个行政村的村民购买,这个是可以的。
    追问
    本人目前是做小产权房的,我们公司是属于开发商的,一般客户来电会提到的哪些问题呢??
    追答
    我也是做房产销售的,不过我是做的大产权的,现在国家对小产权的打击力度比较大,我们的一个竞争对手就是小产权房,他们的销售情况就不乐观,这个我相信客户经常会问及到的无非就是房子能不能办贷款,有么有房产证,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
    据我所了解,农村信用社都会有地方性质的政策,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在农村信用社也可以办理按揭抵押贷款(这个需要你们开发商与银行协商),可以办出来乡政府或镇政府盖章的房产证,不过是绿色封皮的(只可以使用不能买卖和抵押),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大产权为70年)。
    希望你能满意。
    追问
    我是一个新手,特别是对於我这个女孩子,啥都不懂进一家大产权公司人家也不会要的,目前这份工作是熟人介绍的,那么我只好一切重低级做起

    查看全文↓ 2018-06-21 02: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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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小产权房只能出售给拥有该集体土地户口的居民,对于外村户口的居民是不能购买该集体土地性质的小产房的。2,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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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二、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不得发证《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在发布会上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展,但是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允许发证,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据悉,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作出小产权房**新政策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国家政策对小产权是明令禁止在建和销售的,但是有一种途径是可以的,那就是该小产权房占的地皮是哪个行政村的,就只能说服那个行政村的村民购买,这个是可以的。追问本人目前是做小产权房的,我们公司是属于开发商的,一般客户来电会提到的哪些问题呢??追答我也是做房产销售的,不过我是做的大产权的,现在国家对小产权的打击力度比较大,我们的一个竞争对手就是小产权房,他们的销售情况就不乐观,这个我相信客户经常会问及到的无非就是房子能不能办贷款,有么有房产证,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据我所了解,农村信用社都会有地方性质的政策,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在农村信用社也可以办理按揭抵押贷款(这个需要你们开发商与银行协商),可以办出来乡政府或镇政府盖章的房产证,不过是绿色封皮的(只可以使用不能买卖和抵押),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大产权为70年)。希望你能满意。追问我是一个新手,特别是对於我这个女孩子,啥都不懂进一家大产权公司人家也不会要的,目前这份工作是熟人介绍的,那么我只好一切重低级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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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不可以买卖,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的。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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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子买卖不合法,从法律上来说小产权房子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没有法律效应,在购买后如果出了问题而调解不成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扩展资料: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更不会有房产证。2018年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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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在法律上是不允许交易买卖的。从某些意义上来说小产权房其实只是一个泛指和俗称,并不是在法律形成上正式的称谓,它其实主要是指由乡镇的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而不是国家直接颁发的产权证的房产,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它并不能构成真正意义的产权,在现今国内通常是指那些由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的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通常来说小产权房包括两种:第1种就是建在集体的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一般这类房屋是属于该集体,除该集体内部人员外,任何人都不能购买。第2种是建设在集体企业用地或非法占用耕地上。小产权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与我们平时所接触的商品房较大的区别是,小产权房并没有土地出让金这一块,而且没有开发商在里面搅动,所以一般小产权房的价格要比普通的商品房低很多,局部地区甚至只需要商品房的1/5,2、小产权房不能获得国家直接颁发的产权证,一般只有集体产权证;而商品房由国家统一颁发产权证。3、小产权房在销售上和法律相冲突而已,根据我国法律,乡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出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具有使用权,所以如果他们将房屋卖给城镇居民是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的。商品房则可以自由买卖。4、乡产权房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进行转让、置换。并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商品房则没有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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