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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继承

141****9378 | 2018-06-22 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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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4015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查看全文↓ 2018-06-22 09:07:47
  • 151****4796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  价分割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1.房产继承时如何申请产权转移登记?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申请书;
    ②继承人身份证伯;
    ③原房地产权证;
    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2.分割房屋遗产,采取何种方式为宜?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查看全文↓ 2018-06-22 09:07:24
  • 147****0782

    一、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二、申请免税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

      3、房产证复印件;

      4、房屋继承公证书;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地税局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查看全文↓ 2018-06-22 09:06:56
  • 137****1533

    说法:法定继承不等于平分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或者在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法定继承并不等于平分,法律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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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这类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要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一方面被继承人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指明遗产分割的方式;另一方面,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应当遵守遗嘱和法律,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遗产继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避免纠纷的发生。

    查看全文↓ 2018-06-22 09:06:32

相关问题

  • 首先,需要确认下父亲的个人合法遗产。然后看父亲有没有立遗嘱,如果立了遗嘱,那么优先根据遗嘱,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继承。接下来,你需要去房产局了解一下,因为有的房管局只需要你提交公正文书,但是有的房管局需要你提交法院文书,这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一定要事先去了解下。父亲去世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一些证明和费用。如果你是法定继承人,那么你需要去你父亲户籍所在地,去开死亡证明,并且注销户籍。房产证和自己与父亲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也是需要提供给房管局的。而且,一般来说是母亲优先继承的,子女属于第二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不需要缴纳税,但是也需要支付证书工本费和登记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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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确定房产是父母一人一半产权。然后父亲先去世,那么属于你父亲房子的产权就应该是由:你母亲,你和你的爷爷奶奶(算一份)均分你父亲的50%产权,每人16.66%的份额。这时,房子的产权分配是:你母亲66.66%,你16.66%,爷爷奶奶16.66%。你母亲再去世后,你母亲的那部分产权由你继承(如果外公外婆在世,他们也可以继承),和你的爷爷奶奶无关。这样,房子的产权份额**后是:你的爷爷奶奶占16.66%,你占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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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1、通过公证的方式:需要所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件、公安机关证明(主要证明被继承人共有多少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涉及的费用:公证费被继承房产价值的2%房产评估费0.1%2、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本方法主要是由于继承人之间无法就被继承的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主要涉及的费用:诉讼费也可能涉及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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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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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 ‘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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