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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如何申请

152****9095 | 2018-10-10 21:24:13

已有5个回答

  • 146****6207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须知
    申请条件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
    其中至少有
    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申请。●以投靠子女方式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单独申请。
    ●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单身达到计划生
    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年收入5万元以下,4-5人户年收入6万元以下,6人以上户年收入7万元以下。】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
    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4、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户。【2006年我市住房困难户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
    购。】
    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轮候配租
    答: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户型原则:①1人户配租一房型。②2人户及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二房型。③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子女家庭)
    可配租三房型。【●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原住房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退出;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按规定下调一房型配租。
    ●申请人可申请下调配租房型。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按我市户籍相关政策,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安置的原则进行配租。
    原则上岛外不安置岛内,岛内鼓励安置岛外。●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

    查看全文↓ 2018-10-10 21:25:33
  • 134****0768

    1:是房源采用多种方式筹集,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由政府提供租金补贴,保障对象自行向市场租房等多种形式。

    2:是明确四类保障对象,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新就业及技术类无房职工和在本区稳定就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四类群体。

    3:是实行分类配租制度,根据核准家庭数量、类别、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以及当年(批)可供房源数量、套型等情况,通过综合评分、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分类确定承租对象。

    4:是合理确定公租房建设标准,根据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户面积一般以30-60平方米套型为主,坚持适用与满足基本居住相结合。

    5:是采用“租补分离”模式, 即以市场租金租赁,租金优惠部分按每套(间)建造面积给予补贴,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为市场租金价的40%,其它三类对象补贴标准为市场租金价的30%。

    6:是实行差别化租金,租金标准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80%的比例分类确定,并根据承租人类别,实行差别化租金补贴政策。

    7:是实行动态管理办法,公租房租赁合同两年一定,并实行年审制度,规定承租家庭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申报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

    8:是规范公租房的后续管理,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家庭自住,不得出租、转租、自行合租、擅自调换或者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及改变房屋用途

    查看全文↓ 2018-10-10 21:25:18
  • 153****8460

    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具体的,你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照下面的规定去做。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和配售管理工作,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京发[2007]2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及房屋配售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以及申请家庭的备案工作。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受理本地区居民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优抚对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第六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
      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重残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
      第七条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无房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第八条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条 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第三章 审核程序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第十一条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查看全文↓ 2018-10-10 21:25:09
  • 155****1814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方式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保障方式的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为:
      (一)家庭年收入在280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正式户口。
      二、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7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低于3.5万元),并且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房:
      (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的无房家庭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连续在本市缴纳3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婚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四)夫妻双方在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工作,两人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以上综合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家庭。
      四、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为: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单身无房职工
      (一)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二)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三)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四)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查看全文↓ 2018-10-10 21:24:55
  • 143****5803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要提交申请材料。有年龄限制,需要满十八岁才能进行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拓展资料
    申请材料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查看全文↓ 2018-10-10 2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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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深圳应该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条件及向谁申请?以下将详细解释: 2011年1月25日起,深圳市已经开始受理辖区居民保障性住房申请,这是继2007年后深圳市第二次开展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 以下是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的相关政策的解答。 申请本次保障性住房是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 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在我市出台相关具体规定前,暂不受理单身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申请单位。 申请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何确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答:申请家庭应当根据选房计分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如何确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根据选房排队办法及户籍条件,确定一名家庭成年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居民直接作为申请人。

  • 1、你先弄清申请哪一种。保障性住房分三种,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严格,必须是低收入家庭,而限价房门槛虽然低一些(中等收入)但是价格在6000-8000范围,地理位置还不好,是鸡肋房。周边的商品房降价可能更低了。2、不知你结婚了没有。如果单身的话,必须30以上才能申请。结婚了的话,就没有年龄限制了。3、你的收入水平要在规定线以下。4、取得北京户口达到相应年限。5、看你有没有优先情况,比如退伍军人、伤残人士、大病等等。这些都是优先的,没有优先条件的只能靠后。6、人多方少,够条件了也得摇号。撞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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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四)住房情况证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可登录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签订《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

  • 保障性住房要就具备什么申请条件?具体如下:第二十条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第二十一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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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全列,目前市区在建保障房也比较多,那么申请保障房的条件是什么呢? 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主要有四点,一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二是家庭上成年人收入低于3万元,且2人(含)以下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三是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3计算,平方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机组面积乘以1.15计算,四是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单人户申请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或者离婚、丧偶人员。 如果本人不是本市户口,在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西青、北辰、津南、东丽)及滨海新区范围内正式单位工作,如果单位可以办集体的户口,其他条件也都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区域的房管局办《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符合规定的条件后就可以购买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