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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能否过户?

144****1729 | 2018-10-16 02:34:21

已有3个回答

  • 143****5631

    经适房不是商品房,不允许买卖,无法过户。房主如果不想要该住房了。只能有该住房所属政府部门回购该经适房。
    或,由房主持有该经适房满5年以上,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补齐差价等,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为商品房,才可以自由过户他人。

    查看全文↓ 2018-10-16 02:35:00
  • 147****1816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折叠编辑本段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具体的程序是: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0-16 02:34:55
  • 137****9618

    经济适用房,规定是需要房产登记人持有满五年之后,才允许过户该住房。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8-10-16 02:34:45

相关问题

  • 一般具有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并且已经通过审批的购房者,如今不断增加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对具有经济适用房请求资历而且现现已过批阅的购房者,经过摇号方法来选取经济适用房,因为这种选房方法因具有随机性而显得对比公开通明。说到经济适用房,下面我们就来讲一下经济适用房为什么要5年以后才能过户?如何过户?经济适用房为什么要5年以后才能过户?1.建造经济适用房由政府出面组织,效率低下。如果政府直接出面则违背市场经济中专业分工原则。就使间接出面,中间承接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商不以经济效益为考核,难以达到当前社会资源的**优配置。2.经济适用房以售为主,缺乏退出机制,这是经济适用房的一个根本缺陷。现在有很多人手中有经济适用房,但自己却贷款购买啊更好的商品房,以出租经济适用房则用来供养贷款,造成了当前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的局面,而那些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却无房可买。3.经济适用房可能带来一些后遗症,容易形成穷人聚居的贫民窟、问题社区,造成居民的居住割裂。4.所以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必须要5年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1.经济适用房买卖双方在敲定房屋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首先应填写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在经济适用房契约第三页签署双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私章。2.先去经济适用房过户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到房改局对应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4.网签后,去房改局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经济适用房买卖契税用的。5.然后到房改局对应窗口缴纳契税。6.得到契税票后,立刻凭契税票到房改局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的号。7.去交纳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现在叫经济适用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8.持相关资料到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过户手续。9.办理登记过户后,过10个工作日就可以由经济适用房买方来取房本了。总而言之,建造经济适用房由政府出面组织,经济适用房以售为主,缺乏退出机制,这是经济适用房的一个根本缺陷,所以导致经济适用房要5年以后才能过户。以上就是我对经济适用房知识的整理,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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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也是70年产权(所谓的大产权),但区别在于经适房是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交易,满5年后想转为普通商品房,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钱后才可以,转为商品房后与普通商品房没有区别。  所有权的差异:  (1)房产再交易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是政府划拨地,购买者如果再次转让其房产,须就转让价格高于房产价值的部分向国家交纳土地收益金或者须在补交相关土地出让金后再将该房产连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商品房的转让程序已经较为成熟。  (2)房产出租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不享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所以租金收益中,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外,还应向国家交纳土地收益金。商品房的租金收入,只须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即可。  (3)房产抵押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占地为国有划拨地,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商品房抵押登记程序是明确、顺畅的。  (4)房产继承问题。我国尚没有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的法律、法规。商品房的继承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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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2、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3、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4、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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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过户办理流程如下:承购人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满5年证明材料,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提出申请,补缴差价款,然后向房屋交易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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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在满一定年限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补当年房款差价后即可上市交易,不过有些地方而异,北京将出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建立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不得经适房上市交易,如果要出售,将由政府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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