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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土地产权到期了可以续约吗?

155****0128 | 2018-11-04 10:33:30

已有4个回答

  • 147****6656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查看全文↓ 2018-11-04 10:35:43
  • 136****5172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查看全文↓ 2018-11-04 10:34:55
  • 135****7670

    不会
    70年是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
    其他性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要申请续期
    《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12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 居住用地70年;
    2. 工业用地50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8-11-04 10:34:27
  • 134****2906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8-11-04 10:34:17

相关问题

  • 40年产权,是开发商从拿地时起算的,如果您购买,实际居住的时间只有30多年。该土地本身为商业用地,是开发商为了偷换概念,而作出的类居住产品,用地实际使用性质为商业,通俗的说,本来用地应该盖商业、商场或者写字楼等商业的,但是开发商怕大体量商业不好卖,而且不好快速回笼资金,而偷换概念,改为40年的小户型来卖。小户型总价低、单价相对不高的话,接受程度更大,回笼资金的速度更快。购买40年产权房的好处:总价低,面积精致,loft不装修有买一层送一层,合成每层较为便宜。但是大家似乎没有算过,40平米的loft户型,也就是80平米的平层,算起来,使用年代及使用功能上也就适合年轻人、小两口居住,一旦有了小孩子就很不方便了,这是从自住的角度,当然如果您投资就领当别论了坏处:商业用水、用电。50%**,10年贷款。没有煤气,全部都是电磁炉做饭,厨房没有通风口及窗户;物业费较贵;使用成本较高;如果国家一旦征收物业税,商业的物业税征收标准可不一样的,更贵;从产权年限而言,无形比正式的住宅少了近30年,而且住宅是可以有条件续期的,而商业用地,国家还没个正式说法。2.loft产品。小户型公摊面积较大,得房率较低。loft产品,一般是精装修来卖的。但有的年轻人,尤其是女孩子比较喜欢体验自己住家、家居的感觉,因此有的开发商为了迎合就弄个毛坯,开发商、买家两赢。实际上楼板开发商为了安全一定要设置好,其他的就各家各户自己去琢磨啦!当然有的为了提升品质,弄成所谓的3000精装修,其实成本也就1000而已。5.3层高如果从经济使用角度,完全可以用作2层,不需要那个所谓的挑空,也不需要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但追求居住品质档次的除外!物权法规定很清楚 房屋永远是你的 土地永远是国家的 你只是租了国家的地年限40年使用权 到期了房屋还是你的到期后,如果想续约,需要签约双方同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到期后自动延续,国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收回的。到期可以缴纳土地使用费仍旧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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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论上是要交,但是目前尚未确定征收标准,《物权法》对房屋产权到期后交多少以及怎么交土地出让金也无明确规定,对大部分房屋来说,到期还早,所以这个问题目前还处于学术界的探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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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商住房产权本来就是永久的,只要该商住房没有灭失,产权人就一直拥有对该商住房的所有权。灭失的原因可能是自然的,比如地震、海啸、山体滑坡、泥石流、龙卷风等,也可能是人为的,比如拆迁、战争等。不过,商住房做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国土资源局的计算机系统都有完整的资料,到时候自动续期,不需要产权人申请的。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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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2007年10月起施行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对此作出了规定: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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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怎么办?有法可依。大致可以归纳为:到期会自动续,补个差价就可以。但是,怎么补,补多少,目前的《物权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舆论以及各地意见,总结归类为以下几种解决办法:(1)重签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2)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对业主进行补偿。(3)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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