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谁知道什么叫共有产权房?

136****8502 | 2018-11-06 16:10:29

已有5个回答

  • 148****3848

    所谓共有,就是共同拥有,也就是产权上有几个人的名字,有共同管理处理权利,有共同收益的权利等。

    查看全文↓ 2018-11-06 16:11:46
  • 153****4828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在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可以买卖吗?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公租房、廉租房制度并轨,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试点公租房“租改售”等。其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的一种形式,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将在宜宾等5个城市试点。
    据悉,共有产权住房由政府开发建设,向中低收入居民出售部分产权,后者产权份额原则上占50%-70%。目前我省在成都、德阳、宜宾、乐山、遂宁开展共有产权制度试点。根据《方案》,2015年底前,我省将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2016年起各地将着手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将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需自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产生增值收益由保障对象和政府按产权比例分配;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回购,再将部分产权出售给其他保障对象。

    查看全文↓ 2018-11-06 16:11:32
  • 151****6630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地方政府过度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有家庭和政府签合同,并且共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的条件和所得价钱的分配,双方均持有一定的分配比例。对于那些有那个条件而没有买房的人来说,这确实是不个不错的选择。
    共有产权房的特点
    1、共有产权住房有两个直接作用:一个是通过共有产权的方式,使得部分群众自己支付一部分钱解决住房问题;另一个是规范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制度,遏制在购置型的保障房里的牟利空间,使得买房子是解决住房问题,而非投机牟利。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抑高房价。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避免重蹈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出现的套利现象,就显得尤为重要。
    2、与以往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同,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有限产权住房。政府和购买者将共同分享土地和房屋的增值收益,也共同承担土地和房屋贬值带来的风险。从制度设计上看,有限产权与完全产权的住房相比,本身就使投资获利的空间大为减少。申购价格上基本与市场价格同步,更是大大压缩了非法牟利的空间。
    3、如果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者在回购政府产权的时候,只要市场评估价降低几个百分点,即可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样,政府收购个人产权时,如评估价虚高,也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共有产权住房必须建立起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从申请、分配、售后监管和退出等各个环节,设立防火墙。从试点城市的实践看,如何确定政府与个人的产权份额,以及如何约定上市交易的分配份额,压缩投机牟利空间,正是探索的难点与重点。
    4、共有产权房缓解了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了其拥有房产的权利,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抑制房价上涨。另外,作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一部分,共有产权房体现了社会公平性。共有产权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共有产权住房的本质是政府住房公共政策在商品住房领域的体现。共有产权住房一方面为居民提供了相对较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使其“买得起,住得上”;另一方面,改善和优化了热点城市商品住房供给结构;共有产权住房还缓解了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房价上涨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平抑房价,疏解高房价的困扰。

    查看全文↓ 2018-11-06 16:11:21
  • 145****5236

    一、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简单来说,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那么购房人在购买时就可以支付较少的房款,买下一套自住的房屋,更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二、共有产权住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
    1.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
    2.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4.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以及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
    三、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如何?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具体价格应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共有产权房位置会很偏远吗?
    事实上,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将根据城乡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因为国家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
    五、产权份额怎么划分?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举个简单的例子,譬如某地段商品房均价是1万元,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房售价是7000元,你买了,就获得70%的产权;另外30%的产权归政府。至于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以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查看全文↓ 2018-11-06 16:11:11
  • 131****1782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简单来说就是共有产权房低于市场价,政府和购房人各持一定比例的产权,房屋的使用权归购房者。
    共有产权房的价格、产权份额分配情况?
    价格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产权份额分配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简单来说,就是看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这个价格来计算,共有产权房供地时定的价格占多大的比例,购房人的产权份额就占多大比例。
    举个例子,某个共有产权住房,供地的时候确定将来的销售均价为3万元/平米,在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是4万元/平米的话,那么购房人占有的产权份额就是四分之三,也就是75%,另外25%则是政府占有的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⑵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⑶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查看全文↓ 2018-11-06 16:10:55

相关问题

  • 共有产权房指的就是政府和购房人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的房子,因为是由政府让渡了部分的土地出让金,以比较低的价格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以在和政府签署合同之后,会按照出资的比例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所约定的份额也就是之后上市交易后所得价款的分配额度。共有产权房是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得益于比较独特的价格形成机制,因为是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所以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性价比会更高。共有产权房的产权是由政府和购房人按照比例分配可以是平分,也可以是37开或者是46开,只是出资方式的不同,并不影响购房人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所以从融资模式上来看,完全可以按照商品房来对待,并且满足相应的条件之后是可以出售的,且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也维护了商品房的市场价格。

  • 房产证办理过程中不可以添加产权共有人,只有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方可添加产权共有人,具体流程如下:房产证加名可分为三种情况:有房无贷、有房有贷以及无血亲关系、无配偶关系的房产证加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全部3个回答>
  • 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特点:   “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可见,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客观上,“共有产权房”的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不啻于维护了商品房市场价格,丧失了经济适用房平抑市场房价的政策效应。  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政府,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并无本质差别。

    全部5个回答>
  •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 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之后在贵州、上海等地都有推广。它的主要目的是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通过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方式,减少买房成本,市民以后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共有产权房特征 共有产权房与经适房的**大区别是,其用地由划拨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和政府给予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共有产权房将传统划拨土地经适房的有限产权量化为明确的产权比例,从根本上解决了界限不明确等诸多问题,让保障性住房的产权有了准确的法律定位,也让过去经适房退出与市场接轨的问题变得简单明了。 共有产权房执行政府指导价,购房人的出资与房价总额的差价为政府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形成共有产权。共有产权住房上市或退出时,只要购买政府的产权部分或按比例与政府分成即可,并实施5年内原价购买,5至8年加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则按市场评估价购买或按比例分成转让收益。 共有产权房优势 1. 降低房价 共有产权房分散安排在市区商品住宅开发项目中,由政府统一回购、供应。分散建设的总量为当年住宅总量的5%~10%。集中建设的共有产权房项目则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公开出让,一般安排在拆迁成本较低的地段,以降低房价。 2. 避免投机行为 政府可通过“合股买房”拥有部分房屋产权,来遏制富人买房、投机者炒房、转租等行为,强化政府监管。以出让土地方式建设的共有产权房,其购买人即使弄虚作假成功,其得到的也只是使用价值,由于产权明晰,如果私下倒卖,买卖双方都侵占了共有产权人即国家利益,国家追讨其非法牟利于法有据。 一是因为共有产权房模式可以通过出口反制入口,申购人的寻租动力大大减弱,行贿购房得不偿失;二是将改变过去供不应求的状况,实现“房等人”,共有产权房不再像传统经济适用房那样,因为是稀缺资源而产生寻租空间;三是共有产权房质量和价格与同类商品房直接可比,因此建设和供应就有了直接的参照和约束,特别是变“补砖头”为“补人头”,直接补助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政府甚至可以从建设和供应环节完全退出,因此也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寻租空间。 共有产权房问题 首先,政府与保障对象之间的出资比例不好确定。政府究竟是以土地、税收优惠作为投入还是另外投入真金白银,政府与保障对象之间的产权比例由谁来确定、**终确定的产权比例是否公平合理,都难定标准。因此,根据土地使用和建筑及安装费用确定产权比例,好说不好做。 其次,政府对“共有产权房”的监管成本并不低。由于政府的这部分产权属于公共产权,政府就要履行产权人的监督职责,因此,“共有产权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后续管理等方面,政府投入的监管成本必然比现在要多。 再者,政府的投资收益如何使用同样值得商榷。

  • 共有产权房是能够买卖的,但是必须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不然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征得共有人同意,房屋买卖无效,这里的“共有人”,包括共同继承人这种情形。因此,由于这种房屋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买房人一般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而其购房款已支付,这样很可能跌入房款两空的陷阱。未经共同继承人同意买卖房屋是指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不征得其他共同继承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牟利,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房人的权益受损的情形。认定方法为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7∶3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仍无力购买的特殊困难家庭,可按5∶5的产权比例进行购买,个人承担的价格则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70%,即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房的购买人随着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请购买政府部分的产权。按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内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原供应价格结算;5年后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结算。房屋出售时与此类似,出售所得按购房家庭与政府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当购买者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家庭收入高于政府规定标准,进入中高收入群体时,政府也无需强制其搬出,而是对政府产权部分收取市场租金。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