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分析如下: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法规规定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部3个回答>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有哪些?
158****0643 | 2018-11-13 01: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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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885
您好!关于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要怎么补办的问题,
查看全文↓ 2018-11-13 01:30:08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
146****5161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怎么走?
查看全文↓ 2018-11-13 01:29:59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抵押需要哪些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土地估价报告书》(原件);
4、《**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或主合同及《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5、抵押地块红线图(原件3份);
6、抵押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7、属委托代办的须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原件); 9、地籍档案证明(原件); 10、其他相关资料 -
137****1200
一、申请
查看全文↓ 2018-11-13 01:29:38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
135****8349
一、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及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查看全文↓ 2018-11-13 01:29:24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二、收费标准
登记费、工本费、测量费。 -
133****6547
土地使用证的话,土地证丢失,先要向发证机关申请挂失,然后才能补办,具体程序应向发证机关咨询。房产证的话,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然后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再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后,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查看全文↓ 2018-11-13 01:29:13
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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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区别如下: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是属于集体土地证。 1、拥有国有土地征和农民集体的土地证所建的房屋,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农村集体土地证是属于村农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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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依法办理的证件,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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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当事人是该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集体土地证,一起到土地所属村委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村委会审核资质完毕会全村公示,全村三分之二通过,才有村委会给办理过户手续。不对外部户籍人员办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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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来说房屋可以抵押。不过要到当地银行咨询相关政策,有的行可以以房抵押,有的不可以,这是银行内规的不同而已。集体土地因为不能转让,所以无法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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