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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建房可以吗?

151****0672 | 2018-11-20 16:14:30

已有4个回答

  • 151****9538

    农村耕地不可以建房,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内容拓展: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2、《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流程是村民向村委会申请,村上报乡镇,乡镇上报县市,县(市)政府批准。

    查看全文↓ 2018-11-20 16:15:03
  • 144****0825

    不可以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查看全文↓ 2018-11-20 16:14:57
  • 156****3204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既可建房: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1、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2、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3、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4、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5、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2、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3、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4、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5、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6、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查看全文↓ 2018-11-20 16:14:50
  • 133****9833

    可以,现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不一样,你知道你要建房的地是耕地还是基本农田吗?要是耕地就行,但是现在得搜占地费【每平米28元】我还告诉你你要是批现在土地局直接就给你220平共【6160】元。我和你说一下几个步骤;1.需要规划处的建议书。2.到土地局交税。3.拿建议书到乡里、春里盖章。4.在拿到你那土地所那就好了。还有如果你想现在盖你必须找人要标,不找人得秋后给你标。

    查看全文↓ 2018-11-20 16:14:45

相关问题

  •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至于手续嘛,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递交申请,经国土资源部门实地审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便可以修建,。你所说的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乡国土部门反映,或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或县人民政府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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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一再制定各种政策保护耕地。所以,在耕地上私自建房是违法行为!会被强令折除,可能还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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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则上是不能够交易的,但是的确很多地方有这种交易,不论怎么做,也不论给钱多少与否,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更谈不上什么合法程序。希望对你有用,建议你可以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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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买卖,按照你所说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还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5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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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保护根地,那是不行,其它的,须经国家批准,有批准的,就是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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