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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所得税率怎么算? 房地产企业如何计算所得税

151****3812 | 2018-12-19 13:50:42

已有5个回答

  • 148****0361

    1、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5%(以销售收入计税);
    2、城建税 税率7%(以营业税计税,分乡1%、镇5%、县城以上城市7%);
    3、教育附加 税率3%(以营业税计税);
    4、地方教育附加 税率1-2%(以营业税计税,是否征收以各省规定为准);
    5、印花税 税率0.05%(以销售收入计税);
    6、土地增值税 税率30%-60%(以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土地成本后的增值部分计税,计税较为复杂);
    7、企业所得税 税率25%(以企业年度利润计税,计算有一定难度);
    8、如果为个人销售房产,不交企业所得税,交个人所得税 税率20%(以售价减除原购房价及上述1-6项税款后的差额计税)。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51:16
  • 158****2734

    1.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按照预计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工程项目的属性不同,预缴的毛利率不同,一般普通商品房是按预收房款15%*25%计算交纳所得税的.:
    2..经济适用房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
    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
    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3..所得税预交具体分两块计算:
    1).已经销售的:(销售的收入-成本费用)*25%
    2)预收房款未结转销售成本的:
    .预售收入应预交所得税=(预售收入*预计毛利率-费用、税金)*25%,
    请参考国税发(2009)31号文;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51:08
  • 148****6978

    办理二手房过户的税费如下:
    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
    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
    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
    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5.工本费:80元(买方出);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51:02
  • 141****020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费有11种: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1、营业税
      ⑴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涉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两个税目,税率都是5%。
      ⑵特殊规定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纳税,而是按照租赁业税目纳税。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⑶纳税地及纳税时间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土地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单位赠与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⑷抵减问题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税率分别为7%、5%、1%。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 费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4、土地增值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和《细则》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税率为30%、40%、50%、60%,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各地区不等。
      计算公式:应交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费率-速算扣除数-预缴税金
      5、房产税
      (1)以房产税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
      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
      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
      6、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7、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⑴开发企业的会计帐簿、营业执照等贴印花税;
      ⑵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⑶在土地开发咨询、施工、采购、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按照印花税有关规定缴纳印花税;
      ⑷进行房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通常在房地产交易活动同时收取;
      ⑸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时,应按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交纳印花税五元,
      8、企业所得税
      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50:57
  • 132****2938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计算的确复杂,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在理解了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后,可归纳为: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按规定毛利率计算预征所得税,完工清算根据税法规定确认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清算所得税。

    查看全文↓ 2018-12-19 13:50:51

相关问题

  • 在项目没有完工交付使用前,采取预交形式,收入(包括预收账款)*毛利率*企业所得税税率=预交企业所得税,项目完工后,(售房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及及附加-三大期间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税收调整因素)*25%=汇算企业所得税,汇算企业所得税-预交企业所得税=补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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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征: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企业所得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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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税的税率都是25%。不过房地产预缴所得税主要考虑预缴的毛利率。因为预缴税款=毛利X税率。毛利的规定请参照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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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征: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企业所得税率2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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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收入10000元按当地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然后减去预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增税700元,当期期间费用500元后的金额乘以所得税税率25%为当季应预缴的所得税。扩展资料: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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