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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啊?

131****7160 | 2018-12-28 03: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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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2174

    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长为70年,根据房随土地走的原则,上覆房屋**长有效期限也为70年,所以商品房的有效期限是70年。
    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购房者对所购的住房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查看全文↓ 2018-12-28 03:39:34
  • 136****4427

    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查看全文↓ 2018-12-28 03:39:30
  • 148****9704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
    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查看全文↓ 2018-12-28 03: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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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心提示:根据用途不同土地的商品房使用年限不同,住宅是70年,商业是40年,商住综合是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例如:开发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四年前开始算的,你购买了这套房屋,在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4年。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将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但《物权法》并没有详细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缴纳的具体费用、如何缴纳等,这还要随时关注政策的动向。那么,对于我市以前一些土地使用年限短,到期或快到期的房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划分: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快车编辑推荐阅读: 房屋产权70年的年限到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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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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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条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的规定。国家通过出让的方式,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获得一定期间内利用土地的权利。建设用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就面临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续期的问题。城『节房地产管理法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末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物权法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作出了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50年。物权法草案曾经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作出了规定。但是.物权法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后,一些部门和群众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规定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有人提出,一幢公寓多户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是由住户个人申请续期还是业主委员会统一申请续期,意见不一致时怎么办,需要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确实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应当保障老百姓安居乐业,使有恒产者有恒心。如果规定住宅建设用地需要申请续期,要求成千上万的住户办理续期手续,不仅难以操作,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也增加了行政管理的成本,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物权法草案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规定受到了普遍的赞成。同时,有人提出,住户买房时已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续期后不应再交费。有的认为,续期的应交少量的土地使用费。考虑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为70年,如何科学地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届时应当承担的义务,目前还缺少足够的科学依据,几十年后,国家富裕了,是否还要收土地使用金,应当慎重研究,物权法以不作规定为宜。而且物权法不作规定,也不影响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关的规定。因此,本条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未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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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产权年限是70年,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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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许多读者询问,为什么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70年,有的房子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房子使用年限到期后又该怎么办?为了帮助广大读者解除心中的疑惑,针对上述读者所提出的问题,笔者向某房地产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谢志华先生进行了了解。 谢先生指出,房子的使用年限其实和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而根据现行的政策,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按照现行政策,到了土地使用年限,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可采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对业主进行补偿。 因此,在购房者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就是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购买后房屋的产权就是购房者的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具体到住宅小区,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土地使用费。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过30年。但至于土地使用费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 此外,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70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长期限。目前,国家土地制度是以出让为主,即国家以出让的方式转让后,土地就进入市场流通。一般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周期通常为一至三年。这也就是说,当购房者变为业主时,其拥有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权限根本无法达到70年之久。而很多时候,开发商由于受到资金不到位、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等因素的困扰,整个开发销售周期还将延长。倘若购房者购买之前,房屋已搁置了一段时间,买房人损失的土地分摊使用年限将更多。因此,在购房时,购房者一定要问清房子的确切使用年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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