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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办住房公积还房贷流程是什么?积金还房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54****8516 | 2019-08-28 21:50:08

已有4个回答

  • 147****9693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8-28 21:50:36
  • 154****9927

    以,但有地区限制: 目前可以实现二者之间互换的城市有:上海、南京、长沙、沈阳、大连、郑州、重庆、武汉、温州、廊坊、石家庄、绍兴、杭州、宣城、贵阳、芜湖等地。以下为【银率】网对二者之间互换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的总结: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含1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为xx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为xx万元;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xx表示贷款地区对贷款限额的规定)。
    三.贷款期限和比例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贷款比例不高于转公积金贷款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不含二十五年)的住房不再受理转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低期限为1年,**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以贷款地区的规定为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四.所欠商业贷款清偿的处理方式 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清偿之间商业银行所欠的贷款金额。对于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处理的方式有两种:
    1.申请人自筹资金清偿贷款。
    2.通过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实现所欠金额的清偿。 优点缺点自筹资金节省手续办理费用。申请人有凑集资金提前还款的压力。垫资公司 (或)担保公司申请人无凑集资金提前还款的压力。申请人需要按照资金使用的天数向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图三 解决欠款途径对比
    五.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按照解决欠款途径的不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分为二种,流程图如下:
    1.自筹资金
    2.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
    六.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7.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8.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

    查看全文↓ 2019-08-28 21:50:33
  • 153****9795

    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1.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的身份证件、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和房产证)、房产证、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提取储蓄卡帐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查看全文↓ 2019-08-28 21:50:28
  • 146****3840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等政策法规,及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全会相关决策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由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以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贷款资金,委托业务经办银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第三条 贷款的风险由公积金中心承担。



    第四条 贷款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昭通市范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昭通市缴存职工及昭通市户籍的省内其他州市缴存职工和公积金中心相关管理人员。





    贷款对象、条件及所需资料


    第六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止时间有中断的,以**近6个月(含)连续缴存时间判断。



    (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建造(含大修、翻建等)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对购买、建造(含大修、翻建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受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套房贷款实行轮候制,轮候时间暂定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所购买、建造(含翻建、大修)的住房在昭通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市、县(区)城镇建设规划部门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且购、建房时间在1年以内(含1年)。



    (四)购房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借款人信用良好。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原则上不得受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职工个人信用报告有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且不属于恶意性质的,在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非恶意拖欠的证明后,可以受理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需满足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均无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



    (六)借款人家庭月还款总额与月收入比(以下简称“收入还贷比”)不超过60%,组合贷款收入还贷比不超过50%。



    (七)同意用所购、建(含翻建、大修)的住房或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质押物进行担保。组合贷款仅限于用所购买房屋作抵押。



    (八)借款申请人范围仅限于购房者本人及配偶。



    第七条 贷款所需资料。

    (一)每笔贷款均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担保人、抵押物产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3.借款人夫妻双方银行卡;

    4.抵押物《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期房抵押和自然人保证的不提供)。

    5.借款人夫妻双方、抵押物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婚姻状况证件或材料(婚姻状况证件或材料包含:①未婚的签《婚姻状况申明书》;②已婚的提供《结婚证》;③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④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和变更婚姻状况后的《户口簿》或《死亡证明》);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省内异地缴存职工提供)。



    (二)一手房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经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款收据或发票。



    (三)二手房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完税凭证或发票。



    (四)自建房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查看全文↓ 2019-08-28 2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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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也简单,就是你直接去买房就可以了,你买房的时候售楼小姐会告诉你如何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房贷的,我们公司有个人也用住房公积金买房了,我所知道的就是持有人必须有公司的一个什么证明才行,另外你还要带此卡原件跟自己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代理的银行去开证明,就可以了。其他的售楼处会教你办妥的。不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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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款证明;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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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二、所需材料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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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二、所需材料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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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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