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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产继承?请看房屋继承的6大误区

  发布时间:2020-02-22 08:00:00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但是很多购房者对房屋继承存在很多误区,本文为大家介绍6种常见的误区。

1、同居多年就有配偶继承权

否。对于同居多年而没有登记结婚的,除认定为事实婚姻外,并没有另一方的房产继承权,不过可适当分得遗产。

2、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一样的房产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另外,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遗产外,还可继承生父母的部分遗产。

3、婚后买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法定另有规定及当事人能证明为个人财产。”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若无特殊约定,遗留的房产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且无论夫妻共同使用多久,其财产的性质都不会改变。”

5、家长去世,未出生胎儿无继承权

否。因为虽然胎儿还没有出生,可是已经有生命存在了,因此,未出生胎儿在家长去世后仍享有继承权,所以在分割遗产时要为孩子保留份额。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胎儿为死体,原预留份失去意义,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胎儿出生为活体,但没多久就死了,原预留份已转化为该婴儿的财产,依照法定继承归其母亲一人;胎儿为活体,原预留份属于该婴儿。在满18周岁前,由其母亲代为监护保管。”

6、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死亡,不必过户就归生存者一人所有

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是,这并不代表着一方死亡之后,该房屋就会自动地归为你自己一个人所有。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有房产,当一方死亡时,生存者必须通过继承、过户手续后才能登记为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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