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批公积金贷款材料时,是以家庭为单位登记备案,配偶一方如已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存量,另外一方则不能再次申请。(目前公积金政策结清后可再次申请)。
全部2个回答>我想问一下,我名下一套40平米的公积金贷款的住房。现在卖掉。贷款还清。如果我再买得话算首套还是二套?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154****9777 | 2012-09-24 1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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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共有产权人)尚未结清,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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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杭州市公积金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是既认房又认贷,其他条件为:1、连续正常缴满12个月及以上,且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2、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1年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7平方米),并且符合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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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你第一套房子应经带过款了,所以不能按照首套房来算。第二套房产的**是提高到50%,就是指总房款的50%。利率上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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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之前已经贷款买过一套房,所以不管您是否将其卖出,您再商业贷款买房都是算二套房贷的,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算首套房贷,办理两证时名下只要没有房产,就是按首套计算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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