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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跟我说的买房子送屋顶的约定是有法律效益的吗?

155****5316 | 2012-10-04 16: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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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5524

    屋顶属于业主共有的“共有部分”,开发商无权对其进行“赠送”。房顶是否能够由全体业主共有转为归业主个人所有,属《物权法》第七十6条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开发商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作出的“买顶层送屋顶”的承诺,不仅是无权处分,而且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因而自始便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取得财产的人,应按《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处理——“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查看全文↓ 2012-10-04 16:52:04
  • 131****5532

    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你不能独占屋顶。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同时,《**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进一步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6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查看全文↓ 2012-10-04 16: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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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口头承诺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为了取悦买家并且引诱买家购房,有的发展商或者销售人员尽可能会口头答应买家的要求,如可协商合同附件条款、赠送什么产品、办理入户手续、在哪里建怎样的配套等等。有些买家听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就轻易相信交了定金、首期款,但等到发展商不承认时,买家就无证据为自己辩护了。而且要注意的是,一些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并不是发展商的意思,等与发展商理论时,发展商也不会承认或承担责任。无论发展商或销售人员给出怎样的口头承诺,以及与发展商的口头约定,都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到认购书或合同附件中,并且要求发展商加盖公章。只有这样才能使发展商为自己的虚假承诺负责,买家的权益也才能得到保障。

  • 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你不能独占屋顶。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同时,《**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进一步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从上述规定看,屋顶属于业主共有的“共有部分”,开发商无权对其进行“赠送”。房顶是否能够由全体业主共有转为归业主个人所有,属《物权法》第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开发商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作出的“买顶层送屋顶”的承诺,不仅是无权处分,而且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因而自始便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取得财产的人,应按《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处理——“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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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屋顶属于业主共有的“共有部分”,开发商无权对其进行“赠送”。房顶是否能够由全体业主共有转为归业主个人所有,属《物权法》第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开发商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作出的“买顶层送屋顶”的承诺,不仅是无权处分,而且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因而自始便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取得财产的人,应按《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处理——“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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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取悦买家并且引诱买家购房,有的发展商或者销售人员尽可能会口头答应买家的要求,如可协商合同附件条款、赠送什么产品、办理入户手续、在哪里建怎样的配套等等。有些买家听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就轻易相信交了定金、首期款,但等到发展商不承认时,买家就无证据为自己辩护了。而且要注意的是,一些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并不是发展商的意思,等与发展商理论时,发展商也不会承认或承担责任。一定要签书面的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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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维护你的权益,你可以把宣传广告写入合同,来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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