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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的原来的那个单位解散了,现在换的新单位,没有交公积金,请问向她这种情况在青岛市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158****7413 | 2012-10-09 18:08:47

已有2个回答

  • 136****8192

    职工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原件。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应提供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手续原件。 职工离、退休,其所在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出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批复文件、离(退)休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不在原单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在原单位的劳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查看全文↓ 2012-10-09 18:09:47
  • 154****0881

    应该可以吧,具体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咨询一下公积金中心。

    查看全文↓ 2012-10-09 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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