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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结婚前,父母给我**买一套2居室,婚后我和前夫一块生活共同还月供。共同还款20万了,今年7月,两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我们的房子应该什么分呢?

137****9245 | 2012-10-24 15:59:32

已有2个回答

  • 146****0313

    这个需要你们两个人协商的,一般来说共同还款的一部分和增值的一部分。

    查看全文↓ 2012-10-24 16:01:48
  • 136****8971

    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首次做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查看全文↓ 2012-10-24 15: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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