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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维修基金的交纳比率是多少?

131****5899 | 2012-11-02 14: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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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0496

    大修基金按下列规定交纳和提取:建设单位出售商品房屋时,多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高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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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7593

    商品房维修基金是在交房时缴纳,按照规定,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孳息一并移交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金融机构就维修资金的存储、提取、结算签订书面合同。大修基金按下列规定交纳和提取:建设单位出售商品房屋时,多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高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

    查看全文↓ 2012-11-02 14: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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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武汉市房产新政:11月1日起 购房人缴交房屋维修基金时,将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的5%缴交,不再按购房款的2%缴交。 所以建议去武汉市政府相关网站或者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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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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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承重墙、梁柱、楼板、屋顶及户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均属于房屋共用部分;而路灯、消防设施、绿地、排水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等都属于房屋公共设施设备。而一旦这些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在保修期满后进行维修、更新、改造,便可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在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时,有业主大会的,可由业主文员会提交申请;无业主大会的,可由物业提出申请;二者都没有的,可由业主代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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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的维修基金通常应收房总价的2%-3%左右,而且各地的价格是不一样的。但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区间,而且有些地方是按多少钱一平方算,那有就会低于2%-3%标准。维修基金主要是用来日后商铺出现质量问题,用于维修时所消耗的资金。通常情况下,在商铺进行销售时,商铺购买者往往与售房单位签订有关商铺维修基金交缴的约定,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商铺维修基金属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而且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收取的,也是根据相关的地方法规来制定的,在使用上,也规定了业主委员会要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让每家每户都能知道,维修基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支出的情况。

  • 不少购房者购房后被告知需要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面对这样一项费用,多数业主表示非常陌生。那么神秘是房屋维修基金呢,维修基金怎么算呢?什么样的情况下能提取使用呢? 一、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二、南宁房屋维修基金应该缴纳多少? (一)未配置电梯的物业,业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的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南宁上年度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 (二)已配置电梯的物业,业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的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南宁上年度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 业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交存的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数额由市房产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目前,南宁市专项维修基金按照面积缴纳,55元/平方米——77元/平方米左右。 三、南宁市民缴纳维修基金的具体程序 (一)业主向管理机构提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登记表、房屋销售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业主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后,领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 (二)业主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到专户管理银行交存维修资金,取得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款凭证; (三)业主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款凭证到管理机构领取票据。 四、二手房交易时,房屋维修基金是否要过户? 二手房交易时,也要注意房屋维修基金的过户。房屋转让双方持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以及房屋维修基金存缴凭证,便可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原业主未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协商足额交存。 五、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有三点,分别是: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