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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后由我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我名下的,是不是归我一个人所有?

155****5972 | 2012-11-08 15:08:17

已有1个回答

  • 143****2628

    是归你一个人所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2-11-08 1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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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直接写子女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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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出钱,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各自父母的出资按份共有,但当事人有约定例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孩子购买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规定,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是夫妻个人的财产。婚后父母全部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离婚的时候是出资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这个房产应该是出钱人父母孩子的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父母出钱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孩子过上美好的生活,才会花那么多钱给自己的孩子购买房子。如果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不会有公平了。父母给自己买的房子是自己的小家,是自己伤心时候的安慰地。

  • 你们现在如果有结婚证,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一人一半。如果没有结婚证,就是你老婆一个人的财产。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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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没有特别注明,都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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