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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把房子公摊的部分卖给个人的做法是否合法?

138****8393 | 2012-11-12 17: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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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1152

    公摊面积是所有业主均有权利使用的面积,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里关于分摊的内容的规定,包括三类: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楼梯、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以及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
    开发商是无权把公摊面积出售给个人的,法律上公摊面积属于业主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如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出售给个人则已经违法,消费者完全可以起诉该开发商,有权要回自己的公摊面积或者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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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小区的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是全体业主已经在购房时出资购买了的财产,开发商将其出卖给个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的,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业主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出卖的共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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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卖,可以出租,不能办房产证。至于能不能拆,要看是不是承重墙,不是承重墙,可以拆不能建,承重墙不能拆,拆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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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注意户型是否通过审批据记者了解,自去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后,买房房屋面积不能随便送了。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还存在的赠送面积行为,很多都是赶在去年7月1日之前通过了规划审批。而在这个时间之后,所有的项目规划就必须按照规范来实施,无法打擦边球。但购房者在看房时也要注意这类户型是否通过审批,若未通过,则属于开发商的不合法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内阳台: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大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地下室: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也就是说,“买一楼送地下室”属于违规。提醒公共“赠送面积”无保障业内人士表示,赠送部分的面积不属于产权所登记的面积,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不会收取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合生有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如今广州的楼盘收取物业管理费都是以房产证的面积为准。不过,方圆地产市场分析师邓浩志表示,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新规范出来之前报批通过了,那“送”面积的事实也就被确立了下来,以后不会有太多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公共区域的赠送面积,这些面积是位于套内面积以外的公共区域内,比方说走廊的位置,公关露台的位置等,这些使用面积如果管理方要回收,业主是不会得到保障的。此外,律师称,买房送面积一方面可能涉嫌逃避国家税费,另一方面可能违反规划,影响建筑外观甚至内部结构,严格地讲,送面积现象增加有可能产生新的违法建筑。所以“偷面积”所得的面积都不合法,法律上不承认,是不计入产权证的登记面积,不能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不但在遭遇纠纷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有可能被政府追究违建的法律责任。至于业主能否向开发商起诉,专业律师表示,如果业主不能找到能够证明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证据,那么开发商就不涉及欺诈行为,赔偿维权也就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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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过错在开发商,应由开发商出搬家费。已经装修的,需补偿装修费。由于合同写明由储藏室,所以使用权归你,开发商无法腾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过期未腾出的,需按日缴纳违约金。那个业主没有过错,不应和那个业主直接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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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过错在开发商,应由开发商出搬家费。已经装修的,需补偿装修费。由于合同写明由储藏室,所以使用权归你,开发商无法腾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过期未腾出的,需按日缴纳违约金。那个业主没有过错,不应和那个业主直接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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